第192期 家庭照顧者之政策與社會工作實務(2025年12月)
長期照顧服務體系之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
我國的長期照顧制度發展始於1980年老人福利法公布實施,歷經「加強老人安養服務方案」、「老人長期照護三年計畫」、「建構長期照顧體系先導計畫」、「照顧服務福利及產業發展方案」等計畫,逐步發展長期照顧服務。2007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依循在地老化目標,建構符合多元、社區化(普及化)及可負擔之長照制度,並協助地方政府成立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單一窗口推動照顧管理服務。2015年長期照顧法制化,同年6月3日公布《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下簡稱長服法)。2016年「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為因應未來龐大長照需求及減輕長照家庭負荷,積極布建各類長照機構,並建立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推動長照給付與支付。我國於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達14.5%,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2025年老年人口比率將達20%, 2070年將至46.5%,長照需求更顯迫切。隨著家庭照顧者已明確納入長服法服務對象,與被照顧者同列為服務對象,如何協助家庭照顧者正視自身需求、減輕家庭照顧負荷,是長照服務推動所面臨的挑戰及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