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期 靈性關懷與社會工作(2025年09月)
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的自我靈性照顧——佛法智慧的運用
在全球化與社會多元發展的背景下,心理健康議題已成為公共衛生與社會政策中不可忽視的核心議題。根據世界衛生組織(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報告,全球約有12.5%的人口患有心理疾患,其中憂鬱症與焦慮症是最常見的疾患,而自殺則是年輕人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心理健康的議題其影響已跨越文化、年齡與階層(WHO,2022)。身處這樣的社會背景,心理衛生社會工作者(mental health social workers,以下簡稱心衛社工)已扮演著關鍵的角色,他們不僅是心理疾病患者的協助者,更是整體社會心理支持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環。
在2024年衛生福利部推動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訂有六大方向:推展全方位心理健康促進、發展連續性精神照護網絡、提升多元化成癮治療量能、精進家暴及性侵害加害人處遇、健全司法精神鑑定制度、建構運用科技及實證基礎之心理健康建設,而這些計畫的主要執行者則為心理衛生專業人員,執行的單位則包含各地的精神醫療院所、心理衛生中心、毒防危害防制中心、自殺防治中心、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等(衛生福利部,2024)。換言之,從事上述心理衛生服務的社工皆屬廣義的心衛社工,而心衛社工業務範圍可能有保護性、醫療性、司法與藥癮⋯等業務服務,並與社安網重要架構有高度的重疊。而在實務現場中,心衛社工經常處於跨專業團隊之中,需與精神科醫師、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理師等心理衛生專業人員或司法、社政、教育領域的人士合作,進行整合性的服務提供。儘管他們在服務對象與制度之間扮演關鍵橋梁角色,但卻也面臨來自制度內外的多重挑戰與壓力。
社會工作主要的服務對象是社會弱勢者,在服務過程中業務之急迫性與壓力常會使社工人員出現工作倦怠、替代性創傷、情緒勞務負荷等現象(許雅娟等人,2014);李新民與鄭博真(2024)的調查則指出社工人員有情緒勞務偏高的現象且情緒勞務影響到其工作倦怠。而在社會工作服務的領域中,心衛社工服務對象往往包括患有思覺失調症、躁鬱症、重度憂鬱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成癮症、人格違常⋯⋯等心理疾患者,這些個案的情緒、行為常具高度不穩定性,社工員需要長期承受來自個案的情緒衝擊與危機風險,亦常面對高風險與高壓力的工作情境。Leung等人(2023)表示心衛社工在接觸個案時常會伴隨處理自殺風險、暴力傾向與家庭衝突等議題,在服務個案的經歷中常引發「次級創傷壓力」(secondary traumatic stress)或「同理疲勞」(compassion fatigue)的發生。這樣的現況顯示,心理衛生社工在照顧他人之餘,自身的身心健康與自我照顧也成為不可忽視的重要議題。
其次,專業角色模糊與制度支援不足也是心理衛生社工的結構性壓力來源之一。劉于綸(2021)指出在臺灣心衛社工面臨著系統工作上的困境、進入家庭工作的不易、與網絡間的合作與期待下的失落等職場狀態。許多社工員在實務中需身兼多重角色,既是服務提供者、資源整合者,又被要求作為行政協調者與績效評估者。在多重角色與高度行政負擔下,社工員可能產生角色衝突與職業倦怠,甚至感受到專業自主性被限縮。
綜上所述,心衛社工在心理健康服務體系中不僅承擔著照顧、協助與倡導的專業職責,也長期暴露於高壓、高風險與兩難的工作情境之中。若缺乏足夠的支持與有效的自我照顧策略,將可能導致其身心耗竭,甚至影響服務品質與專業持續性。特別是在臺灣社會工作制度尚未完善、心理健康資源仍有落差的現實中,心理衛生社工的身心安康成為其職涯永續的關鍵因素之一。因此,如何提升心衛社工的自我照顧策略尤顯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