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期 靈性關懷與社會工作(2025年09月)
社區靈性關懷志工培力——探討志推中心角色及志工的認知與期待
自1995年內政部啟動「祥和計畫」以來,臺灣志願服務逐步邁向制度化,2001年《志願服務法》頒布及各地志願服務推廣中心(簡稱志推中心)設立,確立志願服務統籌機制。面對快速進入高齡社會,衛生福利部於2015年發布《高齡社會白皮書》,並於2021年修訂,提出四大願景:「自主、自立、共融、永續」,其中強調「提升高齡者靈性照顧」及「強化生死學教育」,作為增進高齡者健康與自主的政策策略(衛生福利部,2021,頁34,36- 37)。
白皮書所列行動策略與志願服務密切關聯,涵蓋強化高齡者心理與靈性健康、鼓勵參與志願服務、促進跨世代交流,以及推動高齡友善認知教育等面向(衛生福利部,2021)。為落實上述策略,衛生福利部於2022年推動「高齡暨企業志工躍升補助計畫」(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無日期),並於2024年將「靈性照顧」正式納入社會及家庭署志願服務制度之「多元志願服務措施推動」績效考核項目,進一步強化志工於靈性關懷工作中的角色與功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2024)。而各地志推中心自2023年起推動多元高齡者靈性照顧與志工培訓,普遍採用短期工作坊,如屏東縣辦理的「高齡者靈性照顧融入志願服務工作坊」(屏東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2023)。部分中心則設立「社區靈性關懷員」或「靈性照顧志工服務種子教師」角色,開設初階及進階系列培訓並結合社區實務,如新竹市提供四十八小時培訓(新竹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2025),嘉義縣提供四十二小時培訓(嘉義縣志願服務推廣中心,2025)。此外,臺北市、臺中市等地亦補助社區組織辦理靈性照顧研習。
隨著靈性關懷由安寧醫療場域延伸至社區,志推中心辦理之培訓課程多數為短時數研習或單次活動,在深化靈性覺察能力或涵養志工靈性成長及關懷能力上仍待持續提升。此外,一般民眾對靈性之理解常侷限於或僅止於對宗教層面的連結,而忽略靈性作為個人與群體之身心靈社會整全生命與關係支持的多面向內涵(Taylor, 2001)。本文試圖回應以下問題:志推中心推展靈性關懷的角色與現況為何?現行社區靈性關懷培訓機制是否能因應社區靈性需求?當前社區志工對於靈性敏感度與認知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