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期 貧窮與財務社會工作(2025年06月)
心理創傷復原服務的派案評估與專業合作模式推展——以南台中家扶中心為例
心理衛生議題近年來越來越受到重視,(衛生福利部,2023)在2023年推動「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讓15歲至30歲的青年進行3次免費的心理諮商,相關經費也使用的相當熱絡,因此在2024年推動「青壯世代心理健康支持方案」,擴大讓15歲至45歲的民眾可以有3次免費的心理諮商(衛生福利部,2024),可見現今政府對於民眾的心理健康議題的看重,甚至民眾對於諮商的認知有所提升,同時也願意使用這樣的資源。
看似近年有比較多民眾有諮商的需求,但家扶基金會從1987年開始從事兒童少年保護服務工作過程,就發現虐待事件對兒童少年有相當大的影響(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2011),為有效協助兒少與家庭,也開始有心理師的角色協助處理服務對象的創傷議題,直至九二一震災之後,日本彩虹屋工作人員來臺傳授經驗並進行交流,家扶基金會則在2000年於臺中正式成立第一個家扶彩虹屋,從中建構諮商輔導相關的設施設備,並針對九二一震災後失親失依兒少進行心理重建工作,也開始推動心理創傷復原服務。
心理創傷復原服務不僅是在九二一震災之後發揮出重要的角色,南台中家扶中心(以下簡稱南台中家扶)也有承接臺中市政府的家庭處遇方案以及寄養安置服務,在面臨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疏忽、遺棄以及其他濫用親權的狀況,都可能導致兒少心理創傷的狀況,也需要網絡一併進行處遇介入(張淑芬, 2015),心理師針對服務對象創傷議題的介入相當重要,甚至近年開始有青少年憂鬱(郭靜晃等人,2021)、過動症議題、重大創傷議題(蔡佳螢、侯淑茹,2022)等不同問題類型的服務對象出現,在看見服務對象有諮商需求時,心理創傷復原服務的連結能夠提供最直接的協助。
在社會工作領域中,所面臨的服務對象議題都呈現多元且複雜,因此更需要跨專業的合作與協助(張淑芬,2015),才能夠更貼近服務對象的需求,特別是南台中家扶兒童保護與寄養服務的服務對象,通常都是面臨創傷、心理、行為等議題,因此如何讓心理創傷復原服務能夠順利的媒合與執行則相當重要;就游淑華與姜兆眉(2011)的資料中指出家防中心社工的工作負荷過重,難以評估個案諮商的需求與轉介,甚至也面臨諮商心理師資源不足,導致只有少數人能夠接受諮商的服務,此部分則更凸顯南台中家扶有長期合作的專業人員,並且有方案社工能夠就服務對象的議題進行評估並媒合適當的專業人員,從中可以發現方案社工扮演相當重要的角色,在一般社區諮商/治療所的運作中,主要會由所內的心理師擔任派案的角色,但南台中家扶則是以社工擔任此角色,因此本文主要以社工擔任派案角色的評估依據進行經驗整理以及中心在運作此方案後續的發展來進行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