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期 貧窮與財務社會工作(2025年06月)
集體自決的尊嚴勞動——社會團結經濟的減貧策略
在臺灣提及「低薪」,社會莫不慨然。雖然就業一直被視為擺脫貧窮的重要途徑,但隨著資本擁有更多彈性與替代性僱用策略,傳統僱用勞動形態日愈趨於非典化後仍否是良好的脫貧策略,已不無疑問。根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推估, 2022年低於每日收入6.85美元國際貧窮線的全球人數約為9%,每人每天收入低於 2.15美元的極端貧窮人口總數則從7.12億上升至7.13億(Aguilar et al., 2024)。雖然全球已對資本主義展開更多檢討,並使用SDGs、ESG等創新工具面對這個古典問題,然而主流論述仍忽略勞動處境,尤其是工作貧窮與非正規就業的破壞性影響。
擁有工作仍處在貧窮狀態即可稱為「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呂朝賢,2007;李健鴻,2010)。在ILO(2024)最新發布《世界就業與社會展望:2025年趨勢》(World Employment and Social Outlook:Trends 2025)指出,伴隨著正規就業的成長停滯,工作貧窮已影響到近五分之一的全球勞工,其中每日工作所得低於2.15美元的極端工作貧窮(extremely poor)占全球7%左右,超過 2.4億名工人。顯然工作貧窮的全球化已對永續發展目標的SDG 1(結終貧窮)構成極大挑戰。
按理,就業應該是人們擺脫貧困的重要工具,但這句話只有在擁有充足收入、工作保障和安全的工作環境等良好品質與機會前提下才會正確(ILO, 2019)。所以工作雖有機會讓人不致於面對更高的貧困風險,卻也不是脫貧的保證,因為人依舊會在工作貧窮的狀態下陷入「慢性貧窮」(chronic poverty)而動彈不得。這種把貧困者束縛於無從選擇的工作貧窮現象,也同樣存在於國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