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期 貧窮與財務社會工作(2025年06月)
從普惠金融觀點探討資產累積方案——以儲蓄互助社模式為例
貧窮與經濟安全一直以來都是社會工作推展上會面臨且必需解決的兩大問題,在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中,更以「消除各地一切形式的貧窮」作為第一項目標,由此可知貧窮問題對社會產生的影響是廣且深遠的(Demirguc-Kunt et al, 2017; Sahay et al, 2015)。
貧窮的成因有很多,而多數人會陷入貧窮的困境,多為缺乏正確的財務知識與觀念,當我們可以擅用手邊的理財工具時,才能更有效的累積資產,脫離經濟困境,因此我們希望藉由提升自立家戶財務融合的方式,降低陷入貧窮的風險。「脫貧」是一個結果,還是一個過程?如果脫貧是結果,離開貧窮的人不應該會再落入貧窮;如果脫貧是過程,脫貧的服務應該怎樣設計,才能幫助窮過的人不再落入貧窮(蕭琮琦、古允文,2010)。
根據《社會救助法》15-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積極自立,得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辦理脫離貧窮相關措施」。臺灣各縣市皆有辦理自立脫貧方案,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從2012年開始試辦自立家庭築夢踏實計畫(下稱本計畫),藉由就業自立、教育投資、資產累積及社會參與的指標提供服務,至今2024年已辦理12年,其中由臺中市政府社會局、中華民國幸福家庭協會、財團法人迎曦教育基金會及中華民國儲蓄互助協會(下稱本會)共同合作。
與其他縣市辦理脫貧方案不同的是,臺中市有本會及所屬儲蓄互助社的加入,希望藉由「對抗貧窮和服務經濟弱勢者」的理念,提供經濟弱勢對象多元的金融服務,在其遇到困境時,可以提供小額貸款、財務諮詢、保險理賠的金融服務風險應對措施,且透過弱勢家庭成員每月在儲蓄互助社500至1,000元的股金,遇到經濟困境時,不僅有一筆資產可以融資運用,儲蓄互助社的資源與提供之服務也可以成為弱勢者的避風港,在政府與民間的合作下,讓弱勢家戶可以藉由提升他們的個人及財力資本達到脫離貧窮,互助自立的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