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期 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與發展(2007年12月)
影響早期療育家庭使用資源之相關因素
依據中華民國93年6月公布施行之兒童少年福利法施行細則第5條的界定,所謂的「早期療育」(early intervention),係指由社會福利、衛生、教育等專業人員以團隊合作方式,依未滿6歲之發展遲緩兒童及其家庭之個別需求,提供必要之治療、教育、諮詢、轉介、安置與其他服務及照顧。兒童發展遲緩的狀況,若能及早接受相關醫療、教育、社會福利相關資源的協助,則其遲緩現象可能消除或是降低惡化的狀況,早期療育服務的實施,不僅可以解決兒童遲緩的現象、提供發展遲緩兒童家庭支持性的服務、更能降低社會成本與維護兒童的人權(張秀玉,2003;王天苗,1996;Bailey & Wolery,1992)。發展遲緩兒童與身心障礙兒童在其成長過程中,都需要早期療育的介入。早期療育服務的提供可降低甚至使發展遲緩兒童之生、心理遲緩現象得以改善與消除,針對身心障礙兒童所提供的早期療育服務,其目的則是讓他們的障礙程度不致於惡化。因此,本文所謂之「早期療育家庭」包含家中具有6歲以下之發展遲緩與身心障礙兒童之家庭。
社會工作專業在提供服務時,對於服務對象需求的評量是首要的工作重點,若是服務對象的需求無法被清楚界定與掌握,除了無法確認何謂滿足家庭需求的資源之外?更重要的是也無法設計出符合家庭需求之服務計畫。所以,作者認為需求界定、資源連結以及處遇是環環相扣的問題,在這些專業服務的過程中,服務對象本身的使用資源能力也是影響服務成效的關鍵性因素。不過,就像許多學者提到的(Shannon,2004;Dunst,2000;Bailey & Wolery,1992)提到早期療育的主要目標是支持家庭滿足他們的需求,其成效除了孩子的進展之外,如何增進家庭處理孩子問題,以及其使用資源的能力,更是早期療育的重要目標。因此,有效的家庭服務應該建構在對家庭需求、使用資源能力的瞭解以及使用資源能力的培養上。
協助弱勢族群可以擁有與一般人公平的機會,去獲得應有的資源來滿足需求,一直是社會工作重要的任務。社會工作除了協助個人增加自己適應環境的能力之外,也重視去除社會環境中不利於個人適應的因素,著重於不合理社會情境的改善與改造。因此,社會工作期待透過人與情境的雙重焦點的介入,能夠協助每個人都能夠有相同的機會、適切的資源,以便具有能力和權力創造並決定自己想過的生活。早期療育社會工作的產生,便是期待藉由社會工作專業的介入,協助早期療育家庭增強自身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掌握自身生活情境的能力(張秀玉,2003;Shannon,2004;Dunst,2000)。社會工作如何協助早期療育家庭擁有使用早期療育資源的能力,排除因為社會環境障礙因素與提供相關支持性的服務,例如,家庭需求與能力的評量、協助家長有效接近與運用相關療育資源、增進家長對於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的教養與教育能力等,應是社會工作專業介入早期療育服務的主要重點。
作者在本文中強調「使用資源」而捨棄「使用服務」的原因在於:「服務」是以專業能力為基礎,「資源」則是存在社區當中,存在社區中的資源是多元的、可更新的,服務則是稀少的(Trivette & Dunst,Deal,1997);「服務」大都係指正式且外在的資源,但是家庭或家長本身具有的內在資源,即所謂的優勢(strengths),也是可能早期療育家庭獲得所需資源的重要原因,早期療育家庭家庭之所以無法運用相關資源來滿足需求,是因為在資源尋求上,受到內在障礙及外在障礙的影響(黃源協、陳伶珠、童伊迪,2004;Ballew & Mink,1998)。本文主要之為文目的在於透過相關文獻與研究的整理,呈現早期療育家庭需求與資源的類型,並進一步討論影響早期療育家庭使用資源的因素,期待提供早期療育實務工作者在進行家庭評量、資源連結與處遇計畫設計之相關參考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