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期 社會工作與就業服務:挑戰與創新(2024年09月)
住宿式長照機構社會工作服務之挑戰
根據我國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 我國扶老比(每百名工作年齡人口扶養之老年人口數)由2011年之14.70%上升到2022年之24.97%,10年前每6.8位勞動人口扶養一位老人,2022為每四位勞動人口扶養一位老人,在高齡化及少子化雙重效應下,我國扶養比已到了每2.3位勞動人口扶養一位老人或兒童(衛生福利部,2022b),可以想見家庭經濟負擔壓力大,若家庭中同時有需要長期照顧之高齡者與幼童,家庭陷入無人力照顧的困境,因此,住宿式長照機構之需求只增不減。
衛生福利部(2021)《醫療機構現況及醫院醫療服務量統計報告》就分析國內高齡人口之增加速度,推估未來對住宿式長照機構之需求,再對比現行可供給之服務量能,到2023年尚需布建約42,000個住宿式長照機構床位。也因此, 政府對住宿式長照機構給予各種專案之補助,如卓越計畫、感控強化獎勵計畫等等,希望可以增加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設置、服務品質與供給能量。
長期照顧之居家、社區、住宿式長照機構之設立,因應社會人口老化的速度與需求日增,2015年《長期照顧服務法》制定,2017年施行《長期照顧服務法》以來,擴編預算增加服務量,2018 年起推動長照2.0給支付新制,大幅提升臺灣「長期照顧公共化」,機構設立已增加至3,106家,其中居家長照機構1,696 家、社區長照機構1,187家、住宿長照機構70家以及綜合式服務類長照機構153家(衛生福利部,2022a)。其中,以《長期照顧服務法》為基礎的住宿式長照機構陸續新設,其機構經營與過去以《老人福利法》為基礎的安養機構養護型或長照型機構有何不同?與護理之家有何不同?社會大眾顯然無從得知,在服務現場的工作者也一知半解。所以,住宿式長照機構的社會工作服務也因適用新的照顧服務法規,面臨新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