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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期 社會工作與政治(2024年06月)

共生型社區照顧模式的治理策略分析 ── 以高雄市為例

  因應我國超高齡社會的來臨,行政院於2022年11月10日發布《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年)》,明確揭示因應我國高齡人口的快速增長,建構高齡自主參與、在地共生社區(會)、世代共融等社區照顧願景,是我國未來四年高齡政策的重點發展課題。「共生社區(Co- Housing Community)」的概念正式被納入政策中,成為政府未來因應高齡社會推動的重要政策願景。我國自1965年民生主義現階段社會政策、1968年訂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開始,社區協助政府推動相關公共政策已成為重要的政策推動模式,在近60年社區協力政府推動政策的歷程中,也讓我國社區工作的推展,逐漸走向網絡治理的樣態,社區在政府公共政策的推動中,也成為重要不可或缺的角色,而因應超高齡社會的人口結構,行政院更是期待社區因應高齡人口,能夠進一步推展「共生社區」的價值。

  「共生社區」的理念最出自於丹麥,其精神主要是希望透過設計促進居民間的連結,能夠營造出一個家的感覺,具有「居民共同期待的社區」,每一個人不是把自己當「房客」,而是有公民意識的「居民」(吳明儒,2018)。在信任與包容的氣氛下,讓居民樂意走出家門,共享社區空間、休憩、運動、人文及增進社區家庭間互助合作的活動,也含有「共享社區」的理念(吳明儒等人,2021,頁 266)。德國、日本在因應高齡社會的照顧議題時,希望透過活化中高齡者投入於社區照顧的議題內,藉由其自主的力量來建構屬於社區的照顧力量,(梁鎧麟、詹弘廷,2021)。日本在推動社區型的在地整體照顧系統時,從原先設定以「高齡者」為對象,後來逐步發展到身心障礙者,甚至是新手父母,造成這樣的轉變,主要關鍵在於社區居民共同參與在社區時,會發現社區的照顧需求不會僅止於高齡者,不同的需求結合在一起後,就可能形成社區內部的新型態互助關係,進而連結社區可以相互解決需求的各項資源與服務(余尚儒,2018),而這樣的照顧模式,正在當代的社會中快速擴散。

  「共生社區」於近年成為我國因應超高齡社會的重要策略之一,但綜觀共生社區的國外發展經驗與核心精神,可以發現我國在60年的社區發展歷程中,可以看到許多社區因應社區內部的多元化需求,逐步發展出其對應社區內部需求的各項照顧服務模式,而這也是我國社區成為政府政策重要推動夥伴的關鍵因素。因此,為了解我國社區組織推動共生社區的發展樣貌,及了解社區組織建構共生社區的重要關鍵因素,本文透過社區治理的理論意涵,輔以高雄市的社區組織為案例,進行我國社區發展脈絡下,共生社區治理策略的分析,以了解我國社區組織推動共生社區價值的各個策略方法,期望作為我國後續推動建構共生社區照顧模式的各項政策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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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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