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期 兒少替代性照顧(2023年09月)
青少年自立宿舍服務歷程與成效──以CCSA 2021年服務為例
如果沒有房子住,基本上連安心睡覺的地方都沒有。沒辦法好好休息,隔天就沒辦法好好上班。下班後不知道要到哪裡休息,買完泡麵不知道去哪裡泡,不曉得有什麼東西是我可以用的。(R3_3)
穩定住所對離開安置體系展開獨立生活的青少年之重要性可從離宿生R3的分享獲得共鳴(註1)。然而,對缺乏自立資源的青少年來說,穩定住所談何容易?2007年一位早已在無數安置機構流轉最終離院的少女,回到原生家庭等著她的卻是接觸毒品的親友,少女的身心嚴重受創,始終找無安頓住處。甫成立五年的社團法人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Chinese Childrenhome & Shelter Association, 以下簡稱CCSA)創辦人洪錦芳女士獲悉此事,心想一定不能讓孩子再次回到無法提供良好照顧的家,於是為了這位少女在臺中太平租了一層樓,只為讓女孩有個安身之處,這是CCSA臺中自立宿舍的前身。同時推動中央與地方相關政策。隔年臺北市政府委辦CCSA首例自立宿舍(即臺北市培立家園的前身)(註2),CCSA則自行在全臺主要城市接續開辦宿舍。目前已創五區自立宿舍,包含新北、桃園、臺中、高雄及花蓮,而與CCSA自立服務相屬區域為總會(服務基隆市、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北區(服務新北市、臺北市)、桃區(服務桃園市、新竹縣市、苗栗縣)、中區(服務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南區(服務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及東區(服務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依據CCSA調查,2021年全國青少年自立宿舍床位數約100床,CCSA提供其中50床,占整體床位50%,蔚為臺灣自立宿舍服務先驅。
儘管CCSA開辦自立服務至今已16年之久,但由於該方案歷年經多處變更,且人事異動,目前尚無任一年度的服務歷程與成效研究。此研究重要性在於,內部亟需系統性掌握服務現況作為經驗傳承基礎;外部因應兒少安置機構轉型及兒少福利全面對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 CRC)、《兒童替代性照顧準則》(Guidelines for the Alternative Care of Children)等發展趨勢,需有多元實務智慧對話,特別是針對CCSA自立服務的主軸業務─自立轉銜宿舍,其發展模式明顯與善牧基金會承辦的「臺北市得力住宅」採收租金轉為自立生活預備金的策略相當不同(王惠宜,2017),因此,由CCSA研發部統籌規劃開展本研究。筆者聚焦2021年自立宿舍服務,勾勒整體服務歷程與成效,並對自立宿舍在營運與處遇方面的發展提出省思與建言,希冀有助臺灣公、私部門發展青少年自立宿舍服務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