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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期 服務使用者觀點的社會福利服務(2022年06月)

高時數人力協助需求障礙者在社區生活大不易:服務轉銜斷裂與資源不足

臺灣在2014年簽署《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其中第19條自立生活與社區生活,提到政府應該提供社區環境設施無障礙以及個人支持,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在社區中生活。近年來,身為使用電動輪椅的障礙者的我可以感受到公共環境無障礙的進步,但是在個人支持相關的資源,像是輔具、人力協助仍然很不足。以我自己為例,身為一位30多歲的女性,領有身心障礙第七類極重度手冊,長照評估失能等級 8級,這些評估結果無法清楚描述我生活所面臨的障礙與需求,而且提供的支持仍然非常有限,在人力協助部分連支持我基礎的生理需求都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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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2/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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