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期 社會安全網——跨領域之心理衛生網絡合作與社區實務(2022年03月)
新制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於小型長照機構評鑑之適用與建議
截至2021 年8 月, 臺灣總人口數大約為23,451,837人,其中約3,889,986人為高齡者,所占比率為16.59%(內政部, 2021)。依國家發展委員會推估,我國在2025年將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超過20%,2070年,老年人口比率將持續升高至41.6%。
高齡者照顧議題是國家政策導向,根據衛生福利部推估,我國長期照顧需要人口數從2017年之57.7萬人上升到2026年之77.1萬人,高齡者照顧問題不僅對家庭造成衝擊,也為政府面臨重要課題,長期照護服務需求愈來愈高,也帶動2019年《長期照顧法》實行。完備長期照護服務體系及資源網絡建置,有其急迫性;提升及維護長期照護機構品質,則是確保被服務者安全及服務內容。
臺灣長期照顧型態依法規,分社區式與住宿式長照服務,其中住宿式照顧型態,涵蓋安養、養護、長期照護、護理之家、榮民之家。住宿式長期照顧機構規模以床位數劃分大型、小型機構。衛生福利部依《老人福利法》第37條第2項、《衛生福利部辦理老人福利機構評鑑及獎勵辦法》第5條第2項,為使老人福利機構提升發展與經營管理、照顧服務品質、安全環境、維護服務對象權益、創新服務項。老人福利機構每四年接受評鑑,本研究以中南部鄉村型縣市33家小型長照機構採用新評鑑指標評鑑後,以半結構式質性訪談14 位評鑑委員為主軸發展,瞭解小型老人福利受評機構之新舊制指標適用情形,並提出結論與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