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7期 社會安全網——跨領域之心理衛生網絡合作與社區實務(2022年03月)
曝險少年輔導與社會安全網
為了落實釋字第664號解釋及2014年《兒童權利公約》內國法化之精神,立法院於2019年5月31日三讀通過了《少年事件處理法》(下稱少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於2019年6月19日施行,以促進兒少在教育、社區及福利行政中能受到公平對待。其中重大變革即為將虞犯改為曝險行為,並將處理機制修正為行政輔導先行模式,於2023年7月1日起,改由少年輔導委員會(下稱少輔會)提供適當期間之輔導後,方得報請少年法院處理,減少司法處遇空間(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 2019)。現行少輔會係屬於地方政府一級任務編組,並由警察局擔任秘書單位,中央則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統籌規劃,在修法之前行政院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已有相關強化人力資源方案,配合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上路,相關人力資源及運作模式是否能符合少事法新制, 提升輔導效能,仍有討論檢討必要。
本文從本次少事法修法有關少輔會部分出發,並介紹其中與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關聯。而在2021年2月24日由行政院及司法院會銜發布之《少年偏差行為預防及輔導辦法》(以下簡稱輔導辦法)中, 曝險行為亦為偏差行為其中部分態樣,有關少年之曝險行為未來詳細之輔導相關原則將定於少事法第18條第7項之「少輔會之設置、輔導方式、辦理事務、評估及請求少年法院處理等事項之辦法」(註1), 相關重點亦同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