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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期 高齡社會的前瞻思維(2021年12月)

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就業促進措施評析及精進

何謂就業促進措施?綜合勞政相關法令,以《就業服務法》、《就業保險法》為主要母法,而經總統於2019年12月4日公布、2020年12月4日施行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以下簡稱「中高齡者就業法」),可視為首創就業促進特定對象的母法,而此三項母法各自延伸其相關辦法、要點或計畫,無論屬於何種補助金、津貼、貸款、獎助、諮詢輔導、職業訓練、職務再設計、促進或推動職場勞工身心健康及生活平衡等措施(卓奇勳,2020),均可視為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依個案需要使用而協助特定對象順利就業的工具,稱之為「就業促進措施(工具)」。

而中高齡者就業法為我國首部以保障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權益專法,雖就業服務法已明訂年齡為就業歧視禁止規定,但該法更明訂禁止以年齡因素歧視的所有求職及工作過程的影響因素,此外該法也訂出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在其工作環境中的職務再設計、在職訓練、職業訓練、創業輔導等加強措施,以及期待透過師傅經驗傳承、青銀共事等概念進促高齡者繼續貢獻勞動力,而相關措施包括定期契約制、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及建立退休人才資料庫(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2020),可看出我國在面臨全球高齡就業潮流下,勞工對為「高年齡實習生」逐漸成為銀髮族新人生選項之一。隨著嬰兒潮世代邁入老年,少子女化已成為趨勢,既使近年我國中高齡年齡層之勞動力參與率雖些微上升(郝鳳鳴、崔曉倩、藍科正、陳毓雯、徐雅媛、陳冠良,2021),現今世代的勞動力短缺恐怕仍是嚴重問題。因此,延後退休年齡(increasing the retirement age)成為當前不得不面對的重大議題,如何重視運用銀髮人力資源,已是現階段不得不走的方向(林嘉慧,2021;林宗弘、林文正,2020)。

因此,本文評析剛施行的中高齡者就業法立法背景及法案要點,並藉由作者服務公立就業服務的經驗,分析該法之下,就業促進工具對於中高齡及高齡就業推動的影響及反思,一方面探索其內容及精神,另一方面也提出現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運用當前就業促進工具所面臨的困境,並以高齡勞動前瞻思維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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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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