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期 高齡社會的前瞻思維(2021年12月)
推動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時代意義
《就業服務法》於81年制定初期,考量中高齡者就業特性及需要,已將45-65歲中高齡者列為主管機關應致力協助就業之對象,並規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定期公告適合之就業機會。從法規面將中高齡者定義為需要政策協助之特定對象,相較於一般求職者,政府需提供專屬中高齡者就業服務與協助措施。依內政部統計,當年中高齡者人數為323萬6千人(內政部,2021)但時至109年,中高齡者人數已成長至698萬9千人;當年高齡者136萬6千人,109年已成長至367萬5千人,近20年間中高齡者人數翻倍成長,65歲以上高齡者人數大幅成長,也正突顯我們和日本及韓國一樣,正面臨國內人口快速老化之衝擊。
此外,我國亦面臨少子化及人口紅利逐漸消失影響,依內政部統計,我國歷年出生人數逐年下降,從96年20萬3,711人,109年出生人數僅剩16萬1,288人,110年1月死亡人數首次高於出生人數,正式邁入人口負成長時代。另依國家發展委員會「中華民國人口推估(2020至2070年)」報告(國家發展委員會,2020),推估119年總人口將較109年減少近37萬人,其中15-64歲工作年齡人口將減少約170萬人,但65歲以上的高齡者將成長近5成,整體推估結果呈現我國人口高齡少子化的情形將越來越嚴重。報告中也指出,109年每4.5位青壯年扶養1位高齡者,至159年降為每1.2位青壯年人口即需扶養1位高齡者,對未來青壯年而言,需兼負的照顧與扶養責任也越來越大。
在勞動狀況部分,我國55-59歲、60-64歲及65歲以上勞動力參與率分別為56.1%、36.7%及8.3%(勞動部,2021),仍低於日、韓、美國等主要國家,平均退離勞動市場年齡男性為64.6歲、女性為61歲(勞動部,2020),亦低於該等國家,呈現勞動力晚進早出的趨勢,亟需提早預為因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