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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期 新冠疫情(COVID-19)與社會福利(2021年09月)

我國社政部門對新冠肺炎疫情之因應——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業管業務為例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ronavirus Disease-2019,以下簡稱COVID-19)自2019年爆發後迅速蔓延全球,為避免疫情影響我國公衛醫療、社會經濟及社會福利體系,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旋即於同(2019)年12月31日啟動邊境檢疫應變措施,加強入境旅客發燒篩檢,落實疑似病例之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群聚史等調查,及進行健康評估與衛教宣導。隔(2020)年1月20日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以「情報、作戰、後勤」3大範疇,下設10個執行分組執行各項防疫作為,由中央統籌整合各部會資源規劃,並制定各項防疫及因應策略,成功於初期穩健地控制國內疫情。

惟隨國外疫情日趨嚴峻,我國亦需有相關整備工作及建立因應指引,以防範於未然。根據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計畫》(2020),國際疫情狀況將防治作為區分為「整備」與「應變」兩階段,前者係指當鄰近國家出現疑似COVID-19疫情,但無持續性社區傳播,進行之各項整備工作;後者指倘當地疫情持續擴大,則依疫情狀況及風險區分為四個應變等級,啟動相對應之指揮體系以作為應變。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社家署)做為我國社會福利業務之主管機關,亦進駐指揮中心下設之醫療應變組及配合社區防疫組執行相關防疫工作,並遵循各項防疫指引,督導直轄市、縣(市)政府研擬相關因應措施,及督導轄下業管單位落實物資、環境及人力相關整備工作,致力於遏止及降低疫情於社福體系之發生率,以保障社福照顧系統人員及服務對象之生命安全。另考量疫情對國內經濟產生巨大衝擊,恐影響長年仰賴政府補助、企業及民眾捐款之社會福利團體基本營運,進而影響我國社福照顧系統服務量能,社家署隨疫情之發展,陸續提供相關紓困及補貼(助)措施,減輕其財務壓力,維持基本營運及服務量能,並提供民眾補貼,以保障全民福祉與權益。爰此,本文將統整社家署於疫情期間(109年2月至110年7月中旬)「整備」與「應變」相關措施,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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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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