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期 臺灣社會福利發展(2005年03月)
臺灣地區醫務社會工作之發展
醫務社會工作起源於16 世紀英國的施賑者(Almoner),這些神職人員秉持人道精神與濟世理念在醫院中進行救弱扶傾的工作,可謂醫務社會工作之根源。直到伊麗莎白一世公布濟貧法。1895 年在倫敦皇家醫院中率先聘任施賑者運用個案工作的方法協助病患及家屬處理各種因病痛而引起的問題,進而塑造醫務社會工作之雛型。
1905 年位於美國波士頓的麻州州立醫院(The General Hospital of Massachusetts)在卡博醫師(Dr. Cabot, Richard)倡導下成立社會服務部,因其深信疾病不僅是生理上的問題和痛楚,它同樣對心理、家庭、經濟及生活帶來波折,也因此需要多方面的協助與服務方能回復健康。這樣的理念成為醫務社會工作之核心價值,亦廣為社會大眾認同與接受,更使各醫院紛紛效法,相繼成立社會服務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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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