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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期 社會工作專業教育與發展(2007年12月)

變遷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教育

許久之前接到社工專協傳來的一封電子郵件,有位社工同仁得知其他助人專業已經逐漸形成其群體的標準與共識,引發了他關心我們自身的專業發展,在社會工作師法與執照考試執行了這麼久之後,社工是否以形成足夠壯大與自信的專業社群,建立起其無可取代的地位?他最後語重心長地表示自己是「漂流社工」的定期讀者,但絕不希望社工一直在漂流!雖然社工專協希望大家能上網給些意見,但總是難以暢言!近些年來對社工何去何從的討論相當多,不論是在私下的場合或正式的座談會上,也不論是實務界或學術界,都交換過意見。但可惜的是,這些討論似乎尚未能匯聚成集體的認知與努力,於是專業的進展顯得緩慢而搖擺,在面臨環境變化的壓力下,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會出現前述那位社工同仁的憂慮了!

說來汗顏,當近十年來社工系所在高等教育中大量擴張,甚至較其他助人專業早些成立執照考試制度之際,對「社會工作是什麼?」這個核心問題,在我們自己社群內部卻還沒有共識!相信有很多人會對這句話不以為然,甚至會建議回去查社會工作百科全書或大一的社工概論教科書,然而,這些都難以完全解答這個核心問題!因為台灣社會工作所面臨的問題有許多是本土性的,而當中也糾結許多歷史因素。

基於此,大量引用與介紹國外的社會工作制度不見得是最好的方法,它們離我們太遠了,即使可以提供我們作借鏡,但難以深入到台灣社會工作的深層問題!另一方面,社工專業教育與實務也是不易截然區分的,因為專業的認同與職能是來自於教育模塑的過程,透過這個過程訓練出來的學生投入實務界之後,會直接面對來自案主群與社會環境變化的壓力,社會工作專業存在的價值與社會工作教育的有效與否,在實務過程中受到嚴格的檢證,進而反過頭來影響社工教育的變與不變,甚至更進一步影響下一代社工學生的認同。

我們很難說社會工作的變遷(如果有的話)是誰先起的頭,但難以否認的是,大環境的變化應是個觸媒,為社會工作帶來新的刺激與成份,但也模糊了傳統社會工作的角色與功能。這一點必需回到台灣社會工作發展的歷史脈絡,才能看得清楚!雖然在社會工作教育的標準課程中,幾乎沒有社工發展史之類的單獨一門課,最多只在大一社工概論的某一堂課中約略觸及,但歷史的發展卻深刻地影響著我們,這對台灣的社會工作更是如此!

國內社會工作歷史研究的作品不多,較為大家所熟知的是早期黃彥宜的碩士論文、以及最近林萬億的系列作品。他們對台灣社會工作發展的歷史階段,都有搭配數據資料加以相當清楚地說明!在此我們則較抽象地將台灣社會工作發展概化成「附庸──追求主體性──再度割裂」的歷程。必須強調的是,這個抽象歷程並不意味著階段性的跳躍,例如,雖然社會工作獨立成系可以作為追求主體性的成果之一,但並不表示社工已經完全脫離附庸的地位,這點當我們論及社工學術發展時,會更清楚地展現出來。

社工教育附屬在社會學之下曾經歷過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大致上來說,現在社工界五年級生以前的同仁,多是這個階段的產物!即使連老牌的台灣大學,也是直到2002年8月1日,才正式自社會學獨立出社會工作系;又如執社會科學牛耳地位的政治大學,在社會學系中雖有社會工作的師資與學生,卻連分組教學都沒有,直到2006年社工師資才獨立成立「社會行政與社會工作研究所」。因此,嚴格而言,雖然1980年代是社工系所追求主體性,並自社會學系中獨立出來的黃金十年,但事實上這個趨勢還不能說已經完全結束。

在附屬於社會學系的這個階段中,由於社會學較重理論研究與社會工作較重實務服務的學門性質差異,加上當時社會學領域的博士師資較多,在擔任系所主管、乃至掌握學術資源方面較有利,社會工作或許在無力競爭的情況下,日益侷限在所謂的「實務」,社會工作領域的老師也多以此為職責、耳提面命地告訴社工學生他們與社會學的不同!這個階段時東吳大學社會學係以「理論」與「工作」分組教學,台灣大學社會學系區分「社會學組」與「應用社會學組」多少反映出當時的思維。然而,這樣的結合似乎並不是一個快樂的結局,反倒引發出雙方的不快與衝突!對社會工作而言,長期做為附庸角色的心情並不好過,不但難以充分而自主地規劃教學取向,也不利於支援實務界追求專業化的努力;另一方面,對社會學而言則必須忍受在系內有一小群不斷地強調自身特殊性的游離份子,他們正致力於社會學認為不怎麼重要的工作。

有趣的是,這種因「學理」與「應用」二分所引發的衝突,也曾是英國社會學與社會行政之間的爭議核心,Robert Pinker甚至追溯爭議的根源到涂爾幹、斯賓塞、馬克思與韋伯等社會學宗師,發覺他們多致力於學理的建構,但卻對社會改革興趣缺缺;反之,社會工作則服膺在另一批先驅之下(如布斯、朗樹、韋布夫婦),投入到貧民服務與社會改革之中。事實上,這種學門性質的差異也曾引起英國社會學與社會工作(行政)系所的分離運動,這個趨勢因著二次大戰後福利國家的興起而蓬勃發展(但也世事難料,1990年代晚期以降,英國的社會學與社會政策系所又有了合流的傾向)。

台灣社會工作追求自我主體性的分離運動在1970年代末發端,東海大學社會工作系在1979年正式獨立設系,更分別在1984年與1994年設立碩士班與博士班;隨後輔仁大學與東吳大學社會工作系也相繼走上獨立之路,形成社會工作教育的主流趨勢,影響所及,之後的新增系所中,很少將社會學與社會工作擺在一起的了(高雄醫學大學與後來的中山醫學大學是例外)。社會工作追求自主性的努力在社會工作師法通過後達到高峰,澈底地與社會學分道揚鑣了!社會學的學生除非修過社會工作所要求的核心課程,否則被完全摒除在社工師的應考資格之外,隨之而來也就難以進入社會工作的就業市場。

然而,約略與此同時,社會工作內部再度割裂的種子卻已悄然埋下了,其指標是中正大學於1989年成立社會福利學系,先設立碩士班,更在1992年擴大成立學士班與博士班。相對其他傳統的社會工作強調的直接服務,中正大學則傾向於政策分析與研究的典範,伴隨1990年代台灣福利體系的快速發展,益加突顯出社會福利取向的重要性與能見度。結果「社會工作」不再是新設系所的唯一選擇,以「社會福利」為系名,在中正大學之後還有文化大學與玄奘大學。在這兩大系統之下,則是其他「長」字輩的校系(因為求通吃,所以系名特「長」),如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陽明大學「衛生福利研究所」、高雄醫學大學「醫學社會學與社會工作學系」、中山醫學大學的「醫學社會與社會工作學系」、以及尚未更名的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學系」。

雖說名稱並不一定代表實質的內涵,但確實引發不少認同上的爭議,而且各校為求自身的特色,多多少少會有課程設計與著重方向的差異。「長」字輩的校系在課程規劃上尤其辛苦,常常為顧及雙方面的平衡而開出兩套不同的課程,例如大一概論性的課程社工與社福分開;理論的課也有社工理論與社福理論的區別;方法的課要有個案、團體、社區,也要有政策分析、方案規劃與評估。若再加上早期因社會工作師資不足,所以大量借重心理、諮商、輔導領域的師資,這些課程也不易拋棄,所形成的課程就不止於前面的兩套而已了!也難怪許多社工同仁會有「漂流」感覺。

在「附庸──追求主體性──再度割裂」的歷程中,社會工作好不容易藉由系所的分離運動,某種程度上取得自我的主體性,但卻又陷入社福與社工的另一層割裂之中。這個困境不是「選個邊站」就能如此輕易地解決的,它涉及了「社會工作是什麼」的核心辯論,而這個辯論的結果也會影響到社會工作教育的安排,以及社會工作教育所訓練出來的專業人員形象等重要課題。但是,在社工界來不及對這個核心辯論產生共識之前,大環境的變化卻已撲面而來,益發使得問題更形複雜了!

其實,這幾年來社工界已經在不同場合多次討論過台灣社會福利與社會工作發展所面臨的挑戰,總得來說,大約有以下幾點:

1.在快速變遷的台灣社會中,社會工作的價值、原則與方法,到底那些是核心不可變的?而那些又可隨環境變遷而調整?

2.在台灣福利發展的過程中,向來自認為社會福利代言人的社會工作卻面臨邊緣化的危機,當大量其他系所的學生(如法律、勞工、公行、公衛、護理、財稅、保險、甚至社會學)進入制度式社會福利領域(如社會保險、健保、照護……),社工若侷限在直接服務(別忘了心理師也已成為社工師的強烈競爭對手),究竟是堅持本質、還是自絕發展的生機?

3.不可否認的是這樣的變化,已為社工教育界帶來強大的壓力,諸多問題陸續展現:社工的本質與定位究竟為何?我們到底期待培養出什麼樣的學生?課程要如何調整?那些課程應該變(甚至刪掉)?而那些課程又絕對不能變?大學部與研究所以上的教育目標是否應有所區隔、甚至因此引導不同程度學生在社工實務上扮演不同的角色?社工師考試是否該定位資格考?隨後是否需要分專門領域與職務角色的不同而有進一步的專業訓練與檢定(如專科醫師一般)?……

4.在一連串問題的逼問下,社工究竟較像心理學或社會學並非核心議題,重要的是社工能否建立自己獨特的定位、而且這個定位是其他專業難以取代的,否則社工作直接服務不如心理師、作照護不如護理、作社區工作不如社區總體營造者、作方案規劃與評估不如公行、作政策制訂不如法律財經、作就業輔導不如勞工系所、作倡導與社會運動不如社會學系……,這樣的社工「專業」有何意義?

5.這樣的競爭壓力不是只對學生,社工老師的壓力也在遽增之中,尤其是來自國科會、教育部、乃至學校自身所進行的系所評比。過去社工習慣將自己定位在「實務」已經越來越難在學術界獲得認同,而事實上諸多應用導向的學門(如管理、科技……)也毫不阻礙其學術的發展。

6.隨著國內高等教育校院的膨漲與青年人口成長的趨緩,加上國外大學(尤其中國大陸)的競爭,已對國內高等教育產生強大的結構性壓力,對學生與教學研究經費的競爭將成為常態,而學生與經費的多少,也直接攸關學校與系所的生存和發展。

7.總量管制制度的實施,已打破過去齊頭式的資源分配方式、更激化了同一學校內不同系所之間的競爭。社工系所不論在師資學生的增加、老師的升等、資源的取得……,都必須以實質的研究教學成果去說服學校「投資在社工系是有價值的」,否則學校寧可增設資訊、生物、管理……之類的系所,而社工系即使想維持現有的規模也都越來越難。

另一方面,社會需求與政策的轉變帶動社工就業市場的變化,而教育界則提供必要的人力資本訓練,滿足就業市場的期待。而隨著社會福利供給逐漸趨向分散化與民營化的多元福利供給取向,社會工作所面臨的不僅僅是越來越多的機會,同時也必須扮演更多元的角色。例如,我們以台閩地區社會福利資源手冊中所列之福利機構分析社工就業市場的變化與各領域間消長的情形。檢視民國80年至89年社會福利機構變化情形,大體上是呈現增加現象,其中尤以婦女、老人、身心障礙、醫療社會服務單位等增加的幅度最大,婦女福利機構由9家增為53家,約莫是6倍;老人福利機構約是原來的6倍;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約為初始的2倍多;醫療社會服務單位則成長了將近有10倍之多,除受到各福利標的人口群增加的影響之外,可能也和全民健康保險的實施有相當大之關係。另外在各領域的比較上,民國80年時以志願服務協會、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分占最多(110家)與次多(92家);民國84年時,占最多者則為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47家),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次多(132家);到了民國89年,醫療社會服務單位激增為513家,獨占鼇頭,老人福利機構以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也都分別增為293家和223家。

而在內政部委託台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進行的《世界各國社會工作專業制度之比較及國內社工人力需求、運用、困境因應之調查評估研究》中,所有回答的783個社會福利機構中,私部門個數占最多,將近七成。另外機構性質屬於公辦民營的約占一成六。公辦民營機構或團體為私部門民間機構承辦公部門業務,其組織性質屬於民間部門,由此廣義的民間部門合計有655個,約占八成四,顯見民間部門在社會福利服務的提供上扮演重要角色,對於社工人力的需求也相對較高。另外各回答機構,以服務對象為身心障礙者的機構占最多數(50.8%);其次分別為服務老人與兒童的機構約各占三成(老人32%、兒童29.5%);再次則為病人、青少年、婦女,所占比例約在二成三至二成五不等。大致上該調查結果和社會福利資源手冊中福利機構的成長趨勢呈現近乎相同的現象,均是老人、身心障礙者領域的就業市場有較高的人力需求。

最後,針對國內社會工作人力之培育與任用的十個相關議題,受訪者對於「制定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制度」同意者的比例最高,達到93.7%;其次為「制定保障社工獨立執業之工作權的規範」同意比例達92.4%;再次為「政府部門應任用具社會工作專業背景人員擔任社會福利事業主管」同意者達90.2%;相對於公部門,「民間部門應任用具社會工作專業背景人員擔任社會福利事業主管」同意者亦達84.6%。另外同意比例最低的議題為「考慮未來社工人力需求,應再增設社會工作科系」(49.7%)、以及「未來社工教育發展,應規劃朝向縮減大學部,增加研究所之訓練」(45.3%),但對於「未來社工教育發展,應多設置碩士在職專班」則有八成表示同意。顯示在實務界,社工就業市場所反映出來最關心包括建立一套專業倫理制度、保障工作權益、由社工專業訓練背景人士擔任管理者等;而對於大學程度之社工人力培育體系,認為可維持現狀,但應該增加設置碩士在職專班,以利在職者有進修提昇專業知能的機會與管道。這樣的結果不僅顯示社工人力素質有往研究所提昇的趨勢,而隨著在公私部門擔任機構主管的增加,也意味著需要較多政策與管理方面的訓練。

長久以來,社會工作被區分為「直接服務」與「間接服務」兩大領域,前者包括個案、團體與社區,後者則以行政與政策立法為主。或許,與其去區分「實務v.s.政策」、「直接v.s.間接」、「社工v.s.社福」……,不如視之為一體,只是在不同生涯發展階段與工作場域有不同的角色扮演。如此,所謂的社工員將不再只是第一線的直接工作者,也可能是管理階層與政策決策者;同時也遍佈在不同的領域,將社工的關懷帶入財經邏輯主導的諸多政策領域(如國民年金、健康保險、勞工退休……)。那麼,社工專業的發展將擁有最大的可能性。

沒有人希望自己的專業被取代、甚至逐漸沒落消失,但現實的挑戰卻日益嚴酷。對社會工作而言,這究竟是危機、抑或是轉機,端視我們是否能正視它與面對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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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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