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期 社會工作專業與新興社會議題(2007年12月)
台北市老人養護機構組織形式與組織績效表現之分析
近年來台灣老年人口呈現快速老化的趨勢。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06)資料指出,民國82年底起,我國65歲以上的老人人口約為1,490,000人,占全國總人口數比例的7.1%,已正式邁入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之「高齡化社會」;截至民國95年底,老年人口更高達2,287,029人,占全國總人口數比例的10%。這個現象點出高齡化社會的來臨,將使得老人照護需求逐漸的增多。
雖然依據2000年「台灣地區老人狀況調查」報告顯示,有70%的65歲以上高齡者表示理想居住方式,仍是與子女同住(內政部,2000)。但由於當代家庭結構的改變,以及家庭照顧功能的式微,如果缺乏正式與非正式照顧機制的協助,家庭中的成員勢必難以承擔需要長期照護老人的重擔,所以家庭外的老人照護機構成為一般家庭為解決照顧技術不足,以及無法全時照顧下不可或缺的社會機制(林義男,1981;林聖峰,1993;謝秀芬,1986;吳淑瓊,1991;謝美娥,1992;鄭讚源,2000;崔麟祥,2004;許寶鶯,2004;紀金山,2006),因而老人照護機構存在的重要性就成為一個值得重視的社會福利服務議題。
事實上在政府尚未注意到一般老人照護問題時,台灣早在都會區與鄰近社區已出現以私人型態經營的家庭式照護服務事業,來符合社會變遷的需求。隨後,政府在這種趨勢下,才開始進行輔導管理,最近又提倡老人照護體系的建立,期使各種老人照護機構成為滿足當前老人照顧需求的重要機制。而所謂老人照護機構,根據民國86年修訂的「老人福利法」[1]第9條規定,與老人照護服務有著直接的關係,有「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護機構」此三類機構,其並依據收容住民的生活自理能力,以及對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的程度來區分。然而這三類機構形成的社會脈絡和組織結構有所不同,為避免分析解釋上的偏誤,本文選擇先以照顧生活自理能力缺損、且無技術性護理服務需求之老人為目的「養護機構」為研究對象,以探討老人養護機構組織發展現象和相關問題。
這些年來,因老人養護機構設立門檻較低,以及主管機關法令的要求與輔導,使得老人養護機構市場的競爭越來越激烈。然而,這種養護市場的發展趨勢,個別組織的生存策略和行動,也逐漸呈現多元形式發展的組織現象(工商時報,2005;陳敏雄,2005;紀金山,2006),例如一方面開發分支機構,建構出具有提升市場占有率的水平擴張形式,另一方面許多組織為了長期適應養護市場的發展,也提供向前或向後整合的「長期照護服務」功能的組織適應策略。紀金山(2006)也發現到台灣都會區老人養護機構組織場域中,養護機構為因應市場和發展長期照顧組織體系,在組織形式上會展現水平或垂直整合的發展策略,以適應環境的需求。然而,養護機構的組織多元形式發展,究竟能對組織績效產生怎樣的效果,卻值得深入探討。本文就從這個問題意識出發,探討台北市老人養護機構的組織形式發展與組織績效表現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