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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期 社會工作專業與新興社會議題(2007年12月)

由社會支持網絡的形成累積外籍配偶社會資本

「來自柬埔寨的小如嫁給罹患輕度憂鬱症的先生,育有一子,近年來,政府在許多社區中的小學開辦外籍配偶識字班,小如很想去學,但公婆以年歲過高無法協助小如帶小孩為由表明不支持,先生雖然不表態,但因平時就不擔任照顧或陪伴小孩的家務工作,此時更不可能求助於先生,在一次外配團體的聚會中,小如為此傷心落淚……她渴望在生活上遭遇到困境時,有一個支持系統可以協助,讓她依靠……」。

所謂「外籍新娘」(foreign brides)指透過各種通婚管道而進入台灣地區的東南亞女子,廣義則包含來自大陸的婦女,稱之為「大陸新娘」,台灣社會以「外籍新娘」「大陸新娘」一詞指稱跨海婚姻婦女,「外籍」表示非我籍或我族,並帶著對於經濟發展較台灣落後的東南亞國家的歧視意味;「新娘」則表示一種狀態,似乎也意味著這一群人士不被認同為永久居民的「自己人」,其中隱含著歧視與刻意區分他者與我者的不同等問題。民國92年以後,政府部門各種輔導措施普遍以「外籍配偶」稱之,較無性別歧視及污名化等問題。「新移民」女性是外籍新娘自己選出最理想的稱呼,民國94年教育部主辦全國社會教育行政工作研討會中,在外籍配偶教育活動的討論上,有人對外籍配偶名詞不統一請求釋疑,由於新移民是比較能接受的名稱,因此改用「新移民」於官方文書,但政府主辦相關照顧輔導政策,仍多以「外籍與大陸配偶」稱之(李瑞金,2006:327)。翁毓秀(2006:61)表示,近年來,國人為避免造成對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的有色眼光與歧視的態度,漸稱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為「外籍配偶」,而稱台灣男士與外籍配偶組成家庭為「外籍配偶家庭」。一般而言,國內常將「外籍與大陸配偶」與「外籍配偶」、「新住民」三個名詞等併用。

台灣外籍配偶來自不同國家,尤其是東南亞外籍女性配偶飄洋過海來到這個人生地不熟的臺灣,或許少數尚可和同國籍朋友自成一個支持圈,增加其安全感,減少孤寂,但終舊難打入台灣主流社會,主要在於語言不通、不解民俗風情與人情世故,加上和配偶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支持網絡薄弱等原因。因此,當生活層面受到限制時,要適應台灣的生活,常須歷經漫長的時間磨練,一路走來可謂跌跌撞撞,如同案例小如想突破語言障礙,給自己一個成長機會,但家裡無法支持,常阻斷了學習及擴增人際網絡機會,在國內這樣的個案比比皆是。然而隨著外籍配偶家庭的數量逐年增加,外籍配偶面臨的種種問題一一浮現,既然外籍配偶家庭在台灣已成為一種新的家庭型態,是已存在的事實,國人即需慎重思考這些「新台灣之子」的母親所面臨困境。

社會資本指的是社會性的公益資源或公共財的來源;指涉社會組織的特性,包括社會網絡、信任、互惠性、規範、自主與參與等。就個人而言,個人可從有形無形的資源和關係中獲利,就社區組織而言,對集體行動(collective action)及合作有很大幫助(Kerka, 2003;引自周新富、王財運,2006:282)。其中社會網絡部分相當重要,其相關分析常用於社區之相關研究(王仕圖,2000:282)。人們在社區網絡中因為個人所具有的成員身分地位而能使用的資本。惟外籍配偶由於主客觀條件及不利因素導致其生活層面窄小,不易形成支持網絡以累積與運用資本。因此,若能協助外籍配偶建立社會支持網絡與外界連結,由社會連帶而豐富其社會資本,在過程中藉由互助合作,亦有助於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外籍配偶包含大陸籍及東南亞外籍女性,本文主要探討對象以東南亞外籍配偶為主,乃因大陸籍配偶其語言和生活習慣與台灣較相近,相較之下,東南亞外籍女性並無此優勢,本文論述重點係藉由文獻整理探討社會資本與社會支持網絡涵義及兩者關係與社會資本形成對外籍配偶的影響,進而提出藉由社會支持網絡的形成來累積外籍配偶社會資本。筆者以文獻資料及參與外籍配偶服務之經驗討論東南亞外籍女性配偶社會資本議題,期盼能提供有關單位規劃外籍配偶福利服務之參考。而外籍男性配偶則不在本文討論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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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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