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期 公益勸募與社會福利(2007年11月)
創業非「男」事——女性微型創業歷程與正式資源運用
21世紀受到全球化、高齡化的影響下,世界各國都必須去面對職業收入不穩定的零散工作或低薪化的現象,其中,受影響最大的人口無疑是女性(李安妮,2004)。資料指出,婦女雖然占有全球人口的1/2以及受雇勞動力的1/3,並承擔所有勞動時間的2/3,但她們僅僅獲取世界收入的1/10,擁有不到1/100的世界財產(鄭先武,2006)。
在台灣,女性就業多半為職位及技術性較低之性質,而就業型態也較不穩定。根據行政院93年婦女政策白皮書指出,女性受僱者每月主要工作之收入僅有28,167元,為男性平均收入37,778元之74.56%(劉毓秀,2004)。這些因素都容易導致女性貧窮化,特別是女性勞工、女性單親及老年女性的貧窮現象。
在台灣,傳統女性性別角色所呈現出來的「照顧倫理」(ethic of care),往往造成女性就業與創業的羈絆。研究指出,台灣有近四成的女性會因婚姻、生育因素而離開職場(簡文吟、薛承泰,1996)。在這些傳統的壓力下,女性不但必須背負著承重的負擔,在經濟上也必須依靠丈夫或家庭的支柱,一旦婚姻發生變故,女性往往較易成為經濟上的弱者而造成貧窮。
隨著社會的進步與開放,女性教育程度普遍提升,大幅增加了女性在勞動市場的參與率與自主性。為能取得家庭與事業間的平衡及謀求經濟上的自主,許多女性期望能擁有屬於自己的事業天地,「微型創業」成了另一項選擇與機會。微型企業顧名思義是指比中小型企業更小型的企業組織,企業資金、資產其營業額較中、小型企業低,員工人數介於4~10人,多屬於鄉鎮社區型行業,自行僱用及其他家庭成員參與(薛麗妮,2006)。
聯合國於2005年鼓勵各國發展各項微型創業貸款與創業計畫,並訂定該年為聯合國微型貸款年,目的是為降低貧窮人口數,微型創業與微額信用貸款被視為降低貧窮與促進社區經濟發展的重要策略。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也表示,微型創業所需要的資金很少,卻可以幫助婦女成功撐起家中經濟。除聯合國外,APCE、OECD等國際貿易合作組織也紛紛大力提倡婦女創業與微型創業的議題(林芳玫,2004)。
有鑑於女性創業的契機,我國政府也積極地提出相關的政策來因應這個趨勢。例如:農委會辦理的農村婦女開創副業獎助輔導要點「田媽媽系列」就是為了輔導女性二度就業所制定的,其主要業務為擴大辦理家事、照護服務、田園料理、民宿、農產加工、地方手工藝等創業經營班等;除此之外,行政院青輔會辦理的「飛雁專案」,主要內容為女性創業輔導活動,提供獨家創業健檢、強調社區創業意涵、協助完成創業計畫、微型創業顧問團全力支援、Tips──課程提要與補充、協助申請最新政策優惠貸款等。由於微型企業的進入門檻低(資本、技術等),加上自行僱用,工作時間也較為彈性,對於多數負有家庭照顧責任的女性而言,是一項可行性較高的選擇。
在國內有關女性創業的學術研究大多關注女性創業家的動機與創業需求(楊敏玲,1993;蔡璧如,1999;蔡娟娟,2000;鄭美玲,2001;趙亦珍,2000;張庭庭,2002),對於微型創業的相關研究與探討則十分有限(蔡佩珍,2001;林淑慧,2005)。本研究旨在探討女性從事微型創業之歷程(促進創業因素、創業形式、創業後轉變)以及對正式社會資源之運用,以便提供婦女團體以及政府部門作為輔導女性微型創業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