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期 公益勸募與社會福利(2007年11月)
澳洲公益勸募發展與特色
在澳洲,澳洲勸募機構(the Fundraising Institute-Australia Inc., FIA)是全國最高勸募企業機構。就全國而言,在澳洲勸募機構中工作的勸募人員約有3千人,代表約2千個左右的公益慈善團體。譬如說,在新南威爾斯州,與澳洲勸募機構保持連繫的勸募人員大抵有1千人,其中,約有5百人是全職會員。對於非營利組織而言,勸募是一項重要的公益慈善活動。近年來,根據澳洲政府出版的報告書《捐款澳洲》(Giving Australia)之估計:每年約勸募了110億澳元的公益慈善捐款。這樣的調查結果凸顯出澳洲人持續的慷慨捐贈與支持公益慈善目標。根據估計:單是新南威爾斯州,人們每年即貢獻30~40億澳元。澳洲有多達70萬個非營利組織,其中,約有半數是作為獨立法律實體的法人組織。約有3萬5千個組織雇用60萬名以上的有給職員,並投入400萬以上的志工。有些組織自行僱用且訓練職員以從事募款工作,其他組織則利用專門化的供給機構以訓練和雇用職員。這些職員通常是為許多組織從事各種勸募層面的工作,例如事件管理、面對面勸募、電傳行銷,以及直接郵寄募款等(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2005)。
倘若包括志工勞動的價值計算在內,則澳洲的非營利組織約貢獻4.7%的國內生產毛額,並占有6.8%的總就業比率。在澳洲,約有65%的人屬於某個非營利組織,也約有40%的人認為他們是積極的會員。因此,若就財政與志工勞動一起併計,則可清楚看出澳洲人對非營利組織的貢獻,以及非營利組織對於澳洲人的日常生活之重要影響(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2005)。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探討澳洲公益勸募的歷史發展,並對澳洲福利國家與慈善團體或非營利組織間的組織運作關係進行分析,而關注焦點則擺在公益勸募的五個主要特色上。這5個主要特色是:聯邦體制特殊性、勸募發展專業化、公益目的授權化、勸募議程設定,以及勸募趨向e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