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期 公益勸募與社會福利(2007年11月)
日本的共同募金(公益勸募)與其社區福利關係之探究
公益勸募也稱為公共勸募、公共募款(募金)或共同募金(Community Chest)是實踐社區福利、社區組織與發展、社區工作、福利社區等有關的福利專業而發揮合同財政(Joint budgeting)功能的一種團體或專業(專門)性組織。這種社區有關的合同財政,其主要功能就是「連絡與調整」,也就是社會事業財政有關的必要經費之調達(周轉),依共同基準之收支及公開帳目而獲得社區居民承認的一種組織,這種組織(團體)日本稱為「共同募金」或「社區聯合募捐會」(Community Chest),所以,日本的共同募金是與其社區福利有密切關係。
公益勸募這種活動,可以說有人類社會以來就存在,不過比較具體而被人知道的就是在13世紀瑞士有一村莊,有一位牧師在一個木箱上寫著「給我呀!拿去呀!」的文字,結果村內有錢者就把要捐出的錢放入木箱內,而受金錢所困擾者就從木箱內拿去其必要部分的錢,獲得援助,這就是公益勸募最早的具體募捐活動。到1887年時在英國有些城市開始實施募款的一元化,而此一元化的募款組織就是形成現在我們所實行的「公益勸募」模式與組織(團體)。1913年美國俄亥俄州也有公益勸募組織,當時是為因應日益增加之貧窮者所推行的慈善事業,並向有錢人募款。但為健全公益勸募組織,該地區的商業公會並把此組織作為慈善事業與公益勸募之調整或聯絡的團體而成立「慈善博愛聯盟」。在日本一般人都知道有「紅羽毛」(赤羽)的共同募金活動,向一般人(街頭,尤其是車站)募捐,並給樂捐者一根紅色羽毛以示謝意。日本的共同募金是因應二次世界大戰敗戰後其新憲法第89條所規定,公共資金非用於公家所屬的事業不可,因此使其民間慈善事業財政陷入困境,所以,共同募金的組織是民間社會福利事業財政的一種對策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