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期 國際潮流與社會福利(2007年08月)
協助受創傷女性復原的新潮流——著重宗教與靈性的社會工作實務
所謂「創傷」(trauma)意指會造成身體或是情緒上損傷的傷害;在一般醫學的領域中,身體上嚴重的傷口謂之創傷,在精神醫學的領域中,情緒上的痛苦、壓力或是驚嚇的經驗,導致在身體上或是精神上造成嚴重後果的經驗,謂之創傷(Medical Dictionary of MedicineNet, 2006)。在助人專業的社會心理領域中,對創傷的定義大都以精神醫學領域的定義為主。根據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美國國家衛生院)(1995)的分類,創傷的來源包括:天災(natural disaster)、重大意外事件(serious accident)、遭受強暴(rape)、遭受俘虜(being held captive)、遭受性或身體虐待(sexual or physical abuse)、被綁架(kidnapping)或是戰爭(combat exposure)。如果以上述National Institute of Health的創傷來源作為標準,對照行政院主計處(2005)出版的中華民國統計年鑑中社會保障及福利的分類,以及台北市社會局所提供服務的分類,在台灣,造成創傷的來源,大略以天災、遭受強暴以及遭受性或身體虐待為主。
近年來,台灣社會快速變遷,導致家庭快速解組,家庭暴力問題已經成為國家公權力必須介入的問題,不再屬於私領域的問題,因此家庭暴力問題成為各縣市政府必須介入的議題,也必須對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受害者、甚至目睹的兒童提供相關的服務。對於家庭暴力的加害者、受害者、目睹兒童而言,他們的遭遇都是一個創傷的經驗。除了家庭暴力問題之外,性侵害、天然災害(地震、水災)等的受害者,也是近幾年來台灣社會福利機構經常處理的個案。天然災害的受害者,面對一夕之間失去家人、失去財產、失去健康等的創傷經驗,短時間的災害,卻可能讓受害者沈溺於長時間的創傷經驗之中。在悲劇發生之後,如何能夠從創傷中復原,不但是個案必須面對的挑戰,也是一個專業人員必須提供的主要服務。
創傷復原的歷程,是大部分第一線從事直接服務的社會工作人員所要接觸的問題。在台灣社會問題種類快速變遷之下,社會工作的教育必須適度的反映社會的變遷,並且依照需要,調整課程的內容。然而目前台灣的專業教育之中,對於創傷議題的討論仍屬不足,還有許多努力的空間。因此,研究者在這幾年接觸處理相關議題的社會工作人員時,經常發現許多第一線的社會工作人員,在處理創傷個案的復原過程,每每產生無力感。再者,創傷的復原歷程(trauma recovery process)是一個複雜、且牽涉許多面向的議題(Hesse, 2002),因此創傷的復原過程相當耗費時間以及精神,無法從創傷經驗中復原,不但使得受傷的靈魂繼續受苦,更會加重社會的負擔。所以,創傷議題的認識與教育,是台灣目前極為需要的。
台灣對於創傷議題的了解與討論集中於創傷後壓力症候(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簡稱PTSD)的症狀、產生的原因及處理的方法(王維芳,2000;沈勝昂,2001;林耀盛,2001;林耀盛、陳淑惠、洪福建、曾旭民,2005;范國勇,2000;陳宇嘉、王琇蘭,2001;陳淑惠、林耀盛、洪福建、曾旭民,2000;黃慧菁、劉雪娥,2000;蘇秀娟、李慧貞、林建志,2000),這些論文提供了讀者有關西方文獻中,對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認識與辨識的指標與處理的原則,換句話說,提供了讀者對於PTSD的廣泛認識。另外一些論文則是對於創傷復健(rehabilitation)或是復原力(resilience)的討論(李俊源,2000;吳麗琴,2003;洪福源,2005;高淑貞 邱英南,2002;曾文志,2005;廖秀敏,2002;蔡素妙,2003;蔡素妙,2004;謝儒賢,2002)。雖然論文的篇數不少,但是論點幾乎相同,多數仍舊停留在PTSD的了解。當台灣社工界對於創傷與災變案主的處理需求愈來愈多的時候,對於創傷處理模式應該更多元才能符合不同案主的需求。因此台灣目前仍舊需要對於創傷處理有更多的知識與了解。
近年來,在美國經歷數次颶風(hurricane)的侵襲以及紐約世貿大樓的慘劇之後,對於災害的研究以及災害/災變社會工作有頗多的文獻發表,研究者回顧這些文獻時發現,有一個新的角度出現,就是以spirituality(研究者將之翻譯為「靈性」)做為協助案主從創傷中復原的方法。Weaver, Flannelly, Garbarino, Figley, and Flannelly(2003)回顧了西方在創傷領域中權威的期刊Journal of Traumatic Stress在西元1990~1999年間出版的論文,發現共有4.7%的論文和「靈性」(spirituality)有關,顯示這個主題已經加入創傷復原的領域之中。
為何靈性的角度會加入創傷的處遇過程中呢?西方在創傷處遇領域中,重視靈性角度的興起和女性主義(feminism)以及重視多元文化(diversity)的興起,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女性主義的核心價值之一就是強調必需重視不同種族、性別、社會階層等的影響,因此許多學者開始研究北美洲的原住民以及非洲裔婦女,發現協助她們的方法通常必需將她們的文化納入助人過程當中,意即,將靈性(spirituality)的層面加入協助的過程才會產生效果。所謂文化(culture)意指一組價值、信念、或是規範,可以主導人們生活的樣貌,每一個文化都有特別重視的價值,非洲裔文化(Afrocentric paradigm)就特別強調靈性的層面。有學者認為靈性的定義是指,宗教信仰,或者是生活的意義(meaning making)。在非洲裔文化的定義中,所謂「靈性」(spirituality)意指宇宙當中看不見的物質,而這個物質可以將人們結合在一起,也可以將人們與偉大的神連結在一起(Schiele, 1996)。靈性是一種超越個人存在、能夠連結宇宙並穿越日常生活事物的力量,宗教活動就是靈性活動的型式之一[1](Connor, Davidson, & Lee, 2003)。人類是靈性的動物,釋放靈性的能量才能促使人類相互溝通。重視靈性的文化認為,由於人類過度重視物質而忽略靈性的需要,所以才會產生暴力、物質濫用等的不恰當創傷適應(coping)問題。而療癒這些問題的方法,就是將靈性與人類其他部分一樣重視,使得人類成為一個完整的個人。由於尊重不同文化的療癒方法的興起,使得北美洲原住民以及非洲裔文化中重視「靈性」的療癒方法,變成創傷復原重視的方法之一,這就解釋為何協助北美洲的非洲裔或是原住民的婦女時,必需加以靈性的角度,因為這樣的協助方法,是和她們相信的治療/療癒是一致的。
研究者在從事一篇天然災害受害女性的經驗的研究中發現,研究中的受訪女性所遭遇的創傷種類與程度不盡相同,有些受訪者失去家人,有些人失去健康與工作,有些人失去部分財產,有些人心靈受到創傷;在創傷復原過程中,有些人感謝縣市政府社會局社工員的幫助,但是有些人則非常感謝宗教以及宗教人員(包括基督教與佛教)的協助,認為是宗教救贖了她們,當然其中有人也是同時接受社工員與宗教人員的協助(劉珠利,2006)。在進行這個研究的資料收集與分析的過程中,研究者不斷的思考,這兩種協助的方法,既然都可以幫助遭遇到創傷經驗的案主,這兩種協助的方法有何異同?兩者可否形成合作的關係/方法?研究者的這個想法和前述西方在創傷復原/療癒的新取向不謀而合,因此引發了研究者探討靈性/宗教取向在創傷復原上的角色。本文以:在台灣宗教與社會工作能否合作?如何合作?作為本文所欲回答的問題,期待能給社會工作在處遇女性受創傷經驗案主,提供實務上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