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期 社區照顧(2004年06月)
身心障礙者的社區照顧——社區支持性就業服務之困境與建議
工作,不只是有報酬的就業。一個人工作的目的不僅在獲取金錢,對個人的成長、適應及對社會的發展、進步而言,工作背後蘊藏諸多重要的功能。特別是對身心障礙者而言,工作中的自我認同、自我尊重、自我價值、社會地位、思考方式等面向,更值得被關注,正因為如此,身心障礙者就業的重要性更不容忽視。且截至九十二年底,國內的身心障礙人口數已高達八十六萬一千餘人(內政部統計處,2003a),遠較八十六年以來的五十萬餘人,高出了三十六萬多人(如表一所示),身心障礙者人口群急速攀升之趨勢更可見一斑。
如此眾多的身心障礙者人口中,其生活需求與就業情況究竟為何?依據八十九年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報告指出(內政部統計處,2000a;內政部統計處;2000b;張幼慈,2002;黃崇銘,2002),有半數之身心障礙者生活可以獨立自我照顧,但是,卻有三成以上的家庭,每月開支高達三萬至四萬元,其中,又有近半數家庭(46.2%)的開支常是入不敷出;且有四成五(44.8%)的家庭開支只能維持收支平衡;而僅有近一成(9.0%)的家庭其收入高於支出,顯見身心障礙者的生活狀況維持不易。然而,身心障礙者的生活保障不能僅僅只依靠福利救助,因此,予以適合的工作機會以保障其經濟生活便有其必要。惟十五歲以上已就業的身心障礙者卻未達二成(19.1%), 但其失業率約佔20.93%(失業人口約佔30,912 人),且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調查預估,約有10%身心障礙者人力具有工作潛力與意願,為待開發之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