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期 社區照顧(2004年06月)
高雄市推動社區照顧網絡服務成果——以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照顧為例
由於機構式照顧提供跨專業服務,代替一般家庭解決照顧技術不足的困擾或全時照顧的負荷,因此各類收容照顧機構愈來愈普遍,然而機構照顧仍難以克服許多問題,比如受限於固定作息,絕對遵守機構規定,受照顧者生活較無自主性,侵犯個人隱私權等。去機構化一直在專業間被討論,政府部門也持續透過評鑑輔導機制促進機構更加重視受照顧者自主性、人性化等議題,但無可否認,其實能改變程度相當有限。在這樣的前提下,近年來「社區照顧」更受到各界的重視,期待透過人性化且較為彈性的社區照顧服務,讓受照顧者能繼續於熟悉的家或社區環境中生活。
儘管「社區照顧」近年來成為照顧思潮的主流。但究竟社區照顧主要服務對象為何?周月清(2000)指出英國的社區照顧政策主要是針對需要長期照護的老人、成年智障者、身心障礙者與精神病患者。同時許多文獻資料顯示,社區照顧服務可使需要接受照顧失能者生活正常化,因此,社區照顧之服務對象以需要長期照顧者為主。本文將以高雄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照顧服務為主題,介紹高雄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人口現況及需求,其次說明高雄市自八十八年起推動社區照顧服務理念與原則,以及高雄市建構社區照顧服務網絡情形,並提出未來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