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期 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2003年06月)
非營利組織行銷管理之研究
在一般人的傳統觀念中,總認為行銷學或管理學主要適用於以營利為主的企業之中,而美國企業有關行銷的觀念也是一九五○年代以後才廣受重視;至於將行銷學的理論與實務開始引伸到非營利組織,則是在一九七○年代左右,菲利浦科特勒(Kotler, 1975)[1]提出非營利組織策略行銷的觀念,以及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Drucker, 1990)提出非營利機構經營之道,使得行銷學與管理學等企管知識,逐漸推展與應用至非營利組織或志願服務等社會部門之上,用以提升社會部門服務的效能。
而Drucker(1990:xvi)在其著作中指出,非營利事業在許多方面來說,可謂「高成長行業」,由於社會的進步與多元化,愈來愈多的社會功能或服務必須仰賴非營利機構提供,以彌補企業界凡事以利潤為考量,以及政府部門以照顧多數民眾為原則,所產生的偏差和不足。基此,非營利組織可說是社會行動的中堅力量,造就了成熟的公民社會。此外,杜拉克也認為,非營利組織由於使命召喚的激勵,其管理的績效相當卓越(例如:美國心臟協會與美國女童軍協會等),做到許多大企業還做不到的事情,因此,鼓吹企業界要向非營利組織學習。由此可知,非營利組織研究已經成為一項顯學。
臺灣自一九八七年解嚴之後,民間社會力勃然興發,而非營利組織亦如雨後春筍般地成立,公民社會日趨成熟,形成政府部門、私人企業和公益為先的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鼎足態勢。亦誠如江明修在接受管理雜誌(二○○二:二四)訪問時指出,由於第三部門績效管理兼顧效能與效率,不但以公益使命之完成為主旨,較政府機構更具有效率,在公民對政府普遍抱持不信任感的時代,更積極地擔負起彌補社會需求和政府供給間落差之角色,以及消弭疏離感。緣此,近來學界與政界關注焦點已漸從政府與企業雙邊關係,轉而探究政府與非營利組織如何建立夥伴關係。換言之,政府師法民間的主張,已經轉向與非營利組織建立策略夥伴關係,以建構更美好的社會。
但近年來,臺灣受到經濟不景氣的影響,以及失業率升高(主計處公佈二○○二年達到五.一七%)的衝擊,間接造成了許多非營利組織生存與發展的困境。因此,非營利組織除了要與政府發展夥伴關係之外,公益團體更需要講求經營管理績效,透明且有效率地善用社會資源,故而行銷管理的應用對於非營利組織永續發展,便顯得極為重要,此即為本文的緣起背景。此外,非營利組織在面對第三波資訊科技時代,如何應用整合性行銷觀念,以適應廿一世紀全球化、民主化、多元化與資訊化的社會環境變遷。亦即如何將策略性行銷管理理論應用於非營利組織實務中,以提升非營利組織的績效,亦是本文所要探討的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