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好書推薦

翻開繪本,聽見兒童的聲音——《我是小孩,我有權利……》

我是小孩,有眼、有手、有聲音、有情感,還有權利。(頁6-7)

  「囡仔人有耳無嘴」是過去常聽到的管教話語,大人習慣替孩子做決定,很少把孩子當成有自己想法的獨立個體。聯合國於1989年通過《兒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CRC),目前已有196個締約國;臺灣在2014年公布《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讓公約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公約與施行法訂定之後,兒童權利還得回到家庭與社區的日常裡才算落實,但孩子要能主張自己的權利,大人和孩子都得先知道權利有哪些、各是什麼涵義。

  本書作者阿朗.賽赫(Alain Serres)當過幼兒園老師,為孩子創作的作品超過一百本,也創辦了本書的原出版社Rue du Monde;繪者奧黑莉婭.馮媞(Aurélia Fronty)常在非洲、亞洲與中南美洲旅行,畫面用色鮮豔大膽。兩人在《我是小孩,我有權利……》裡把CRC的條文改寫成孩子讀得懂的短句,中文版由輔仁大學法文系畢業的陳怡潔翻譯,2020年的增訂版在書末加入兒童文學作家幸佳慧與兒少權益工作者葉大華的導讀,並附上42條公約條文的中文版。

  全書以孩子的口吻寫成,一句句從「我有權利」說起:擁有名字、家庭與國籍,吃東西、喝東西、有地方住,上學、不受暴力對待、呼吸乾淨的空氣。這些句子不用法律用語,談到食物的權利時,緊接著是「我喜歡橘子:橘子可以吃也可以喝!」(頁10),一句孩子平常會講的話,讓權利落在孩子每天碰得到的東西上。圖畫裡的孩子膚色、髮色、住處各不相同,有住在富裕地區的,也有住在貧民區的,書中也寫明這些權利屬於每一個孩子,不論黑人或白人、年紀大小、貧窮或富有,或在哪裡出生。

  教育部人權教育資源網刊登的一篇書評提到,這本書有些畫面與文字讀來溫柔,有些則令人不忍。書裡也畫出處境困頓的孩子,孩子讀到這些頁面時若提出疑問,大人可以順著畫面說明,公約為什麼要把這些權利一條一條寫下來,又為什麼需要大人去落實。

  對社區工作者、社工人員與家長來說,這本書篇幅短、句子短,適合在親子共讀、社區兒少據點或課後陪伴的團體活動中一起朗讀。孩子透過繪本的唸讀,可以初步地理解「權利」為何,而大人也可以從書末〈關於權利,我覺得⋯⋯〉接著問孩子的想法(頁52)。這種雙向的共讀,或許才能真正地體現雙向的傾聽,也才更加符合CRC的真諦。

我有權利擁有姓和名,有一個會對我微笑的家,和一個像家一樣的國家。(頁8)

 

撰文推薦|洪敍銘

 

【書籍資料】
作者:阿朗.賽赫
繪者:奧黑莉婭.馮媞
譯者:陳怡潔
出版社:字畝文化
出版日期:2020/11
ISBN:9789865505417

發佈時間:115/10/21
調查 問卷
網站導覽 購買資訊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served

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019| 署本部位置圖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

目前瀏覽數: 10479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