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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5期 社會福利資源網絡與行銷(2006年09月)

地方文化產業與社區學習

「地方文化產業」是臺灣90年代,鑑於工商業經濟發展,農村生活不易,青壯人口移至都市討生活,造成鄉村人口過疏,初級產業沒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關稅調降對農產品造成衝擊等問題,已非傳統的社區民生發展政策所能解決。於是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並提出「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的口號,鼓勵社區致力於在地文化的經營與創造,以提昇地方形象,帶動地方經濟繁榮與就業,社區再生,永續發展。

「地方文化產業」的推動,主要在於如何將地方的產業加以文化包裝,創造新的價值與內涵;或者是將地方的文化營造成地方的產業,讓地方成為宜居、宜遊的好所在。其能否成功推動的關鍵,在於地方文化資源的發掘、創造,共識的凝聚,以及居民是否有意願並且有能力一起參與營造,這些要素有待透過社區學習的過程來建構。

有關學習的理念,在90年代的社會變遷中,格外受到重視。一方面因為知識經濟時代來臨,知識成為生產力提昇與經濟成長的主要驅動力。根據WEF(世界經濟論壇)和IMD(洛桑國際管理研發學院)提出的國家、社會國際競爭力方程式:

國際競爭力=競爭力資產×競爭力過程

一個國家的競爭力除了取決於一國的資產情況,如自然資源、基礎設施、工業生產力、知識儲備,更重要的是一國對於這些資產吸納和轉化的過程。資產在當前競爭中的作用正在下降,轉化的能力正日益成為取勝的關鍵所在。作為「吐舊納新,不斷突破」的學習力正日益成為競爭力的主體和核心(童瀟,2004)。

另一方面,社區是人們日常生活的空間,也是人們感情、記憶、人際網絡所認同的地方。在全球化潮流的衝擊與社區主義的引導下,強調以本土文化與在地文化,對抗全球文化同質化的威脅,社區是實踐公民社會及與全球化政治、經濟、文化進行溝通的公共場域,所以,興起了以社區為本位的學習型社區概念,社區學習是滿足居民學習需求,促進個人成長,帶動社區發展的要素。

地方文化產業的振興,需要全體社區居民的參與並以社區集體的力量來推展。如何透過社區學習,培力社區居民,使具備新的生活價值觀,新的知識技能,有助於地方文化產業的推動,是值得探討的課題。因此,本文以文件分析論述,首先闡述地方文化產業的定義。其次,探討社區學習的意涵,及地方文化產業與社區學習的關聯,並以法國的3個地方文化產業的案例,說明分析其成功的因素帶來的啟示。最後,提出對於國內推動地方文化產業與社區學習的建議,做為有心推動者參考。

貳、地方文化產業的定義
「地方文化產業」包含了「地方」、「文化」和「產業」3個名詞,簡單的說,它是以「地方文化」為主體的「文化產業」。

「地方文化」是一個地方或社區所表現出來的文化態樣。強調文化的地理依存性(楊敏芝,2002)。透過地方居民的生活過程,形成社會集體的生活方式、行動舉止模式、集體認同與共同價值(曾梓峰,1998),進而傳達出所在地域的特性傳統、時間變遷與生活經驗之自明意象,它並非指一般習稱之本土性的文化,而是指紮根於地方土壤的各種文化形式(文化環境工作室,1999:48)。是指在當地社區的共同參與而發展出來的文化,它構成了社區中藝術活動的主體,並且較外來的文化更為適切,因為它直接來自社區而能表現社區的特殊性(Druett, 2003;羅秀芝譯,2003)。

提到「文化產業」,大家都認為係來自法蘭克福學派提出的「文化工業」(culture industry),「文化工業」是對大眾文化被商品化的絕望控訴(張維倫等,2003:16)。因為在德國黑格爾傳統哲學思維中,以藝術為核心的文化具有引領社會走向理想境界的作用(郭為藩,2006:101),「文化」被認為是菁英階層的代表,文化產物一旦經過工業生產的大量複製而商品化和同質化後,將失去文化應有的功能。

因此,1947年阿多諾(T. Adorno)和霍克海默(M. Horkemier)提出「文化工業」一詞,即是認為文化工業企圖以由上而下的方式整合消費者,強行結合高尚藝術和通俗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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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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