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期 婦女福利(2003年03月)
民主政治與社會福利——首都市長選舉之社會福利政見的比較性論述
整體而言,經濟安全保障的生存需求(existence need)、社會整合的群性需求(relatedness need)以及自我超越的自我成長需求(growth need),經常成為社會福利所慣以標舉的三項內涵特徵(Alderfer,1972;王順民,一九九三)然而,由於結構性條件的限制,使得在社會福利服務實際的輸送過程當中,往往會涉及到諸如公平(equity)、適當(adequacy)、效率(efficiency)以及社會連帶(solidarity)等等價值理念上的爭議,比如說個體的需要(或自由)與社會的公平(或適當性)之間的兩難抉擇;或者是要以什麼樣的分配手段才可以達到經濟上的效率;抑或個體層次的需要(individual needs)如何轉化成為集體層次的需要(societal needs);以及如何能夠透過社會集體性的手段(collective means)來滿足個人的需要。(Barry, 1990)就此而言,市長層級的民主選舉其相關候選人所羅列出來的社會福利政見,相當程度上正是意圖將眾多選民個別性的需要轉換成為整個社會集體性的需要,邇後再運用社會性手段來加以滿足。
理論上,市長選舉與立委或國大選舉所採行的「複數選區單記不可讓渡投票制」(multi-member-district, single non- transferable vote system)最大的不同點是在於:在單一選區的相對多數決制度(single-member districts relative plurality system)底下,由於一個選區的應選名額只有一名,因此,候選人競選的最佳策略便是儘量以吸引多數中間選民的支持與認同(centripetal),藉此獲得相對多數的選票。(Lijphart, 1984; Johnson, 1991;吳文程,二○○二;薄慶玖,一九九五)就此而言,在這種凸顯零合賽局的市長選舉裡,如果是根據公共選擇的理論,那麼,候選人的政見內容自然鮮少會特意地標榜強烈的政見訴求,而多半是以選民所關切的公共事務為其主要的政見內容(王業立,二○○一);尤有甚者,一旦是為了連任抑或勝選的考量時,那麼,社會福利政見便成為經常且密集地被運用的競選手段。總之,相應於市長的權責這使得政見本身勢必要傳達一定程度想要作為以及所有作為的承諾(commitments),就此而言,相關公共議題的研擬與辯論自然是市長候選人責無旁貸的使命;連帶地,基於監督政治的民主常規,這使得相與對應之市議員候選人的社福政見剖析,自然是兼具某種論述的正當性與必要性。
總之,依照福利國家的發展經驗,社會福利政見不僅可作為執政當局用以維護政權永續的一項合法化工具,同時它也是在野的反對黨全力爭取選票支持的有利武器,就此而言,選舉時所提列出來的社福政見自然會與臺灣的社會問題產生相互糾葛的牽聯關係。(王順民,一九九八、一九九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