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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期 社會安全網的實施與精進(2020年12月)

如何與危機家庭一起工作?以家庭為核心的服務理念與實務技巧

隨著2018年月2月「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以下簡稱「社安網」)的通過,已然確定臺灣需要建構「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基礎」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衛生福利部,2018)。事實上,「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基礎的家庭支持體系」早在2004年10月18日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第8次會議通過的「家庭政策」第四項與第八項出現,然因為當時發生一連串的重大虐童案件,行政院遂指示內政部研擬具體可行方案以遏止兒虐事件發生,「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實施計畫」與「受虐兒童少年家庭處遇方案」也因此於2004年11月19日通過,希望以家庭為福利服務與關懷輔導的單位,編列相當預算與擴充社工人力,投入高風險家庭及受虐兒少家庭介入服務(林萬億,2010)。

在「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基礎」服務理念下,社安網將主要服務對象─家庭─分為三類:「危機家庭」、「脆弱家庭」與「一般家庭」。「危機家庭」係指「發生家庭暴力、性侵害、兒少/老人/身障等保護問題的家庭」;「脆弱家庭」係指 「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有嚴重身心障礙兒童需照顧、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易受傷害的風險或多重問題,造成物質、生理、心理、環境的脆弱性,而需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一般家庭」係指「支持與照顧成員功能健全的家庭」(衛生福利部,2018:42)。

社安網改變過去「以個人為中心」的介入,轉變為「以家庭為核心」,除了需要即時介入處在危機中的家庭,並能及早介入因生活轉銜或生活事件而導致個人或家庭風險升高的脆弱家庭,亦需協助一般家庭建構以社區為基礎的支持體系與提供預防性服務。其中脆弱家庭與危機家庭是優先需要被關注的高風險家庭,針對家庭予以分類以能對家庭服務進行分工與介入優先順序,俾利提升服務資源的配置與效率。

雖然以家庭為核心已是臺灣當前在社會福利服務輸送的主要服務理念,然透過實務上的觀察可以發現,社會工作者對於以家庭為核心的工作視角尚待建立。特別是對於發生暴力事件的危機家庭來說,基於保護性工作各自有其服務主體(如:成保多數是受害者本身,兒保主為兒少本身),因而個別社工對於家庭圖像、家庭動力、家庭關係系統等面向無法形成整體的認識,以致處遇介入仍以各自專業或人身安全維護為工作主軸,因此以「受害人為核心」(victim-centered or victim-focused)的工作典範一直是保護性社工的服務模式;此外在危機處理之後,保護性社工亦不甚清楚需要做哪些努力來達到「以家庭為核心」(吳書昀、王翊涵、廖明鈺、徐宜瑩、鍾佩怡,2020)。但是國內外學者已指出,雖然「安全第一」是服務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主要思考,但也因此容易忽略家庭暴力的發生有其特定的家庭動力、家庭溝通、家庭需求的展現,尤其是牽涉到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在處遇上更是需要聚焦於「安全關係」(safe relationship)的營造。不宜僅單獨處理受害人的安全與復元需求,尚應評估家庭中未成年子女的安全與發展之需要,也需要處理夫妻雙方可能需要的修復式的關係重建(鄭麗珍,2019a;Rivett, 2001; Stubbs, 2010; Vetere & Cooper, 2001)。

基於上述問題意識,本文即以「如何針對危機家庭精進出以家庭為核心的工作服務模式」為主旨,首先簡要說明以家庭為核心的服務理念,接著介紹兩個實務技巧,期能引領保護體系的社會工作者了解何謂以家庭為核心的工作方法,並能培養與裝備自身具有以家庭為核心的需求評估與處遇介入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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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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