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期 社會安全網的實施與精進(2020年12月)
以個案評估為基礎的資源管理和跨網絡合作
「家庭」是社會體系運作賴以建構的基石,是個人人際關係發展的基點,個人經由個別家庭的關係網絡與另一個家庭或更大的社會網絡(鄰里社區、社會機構、政府組織等)產生關連,建構自己與家人在社會體系中的身分地位。然而,在快速的社會經濟和政治環境變遷的衝擊下,「家庭」已無可避免的受到牽引而產生質量上的變遷,例如長期趨勢資料顯示,家庭的組成規模因為人數而變小,家庭結構趨向於核心化、多元化,家庭功能與支持網絡也逐漸減弱,但家庭卻面臨社會變遷帶來的各式各樣的新困境與新挑戰,家庭功能因此變得較為脆弱(vulnerable),個別家庭已無力單獨因應所有成員的發展與適應需求,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也面臨前所未見的挑戰與壓力(鄭麗珍,2011)。
行政院在民國107年3月23日的重要社會政策公告中,指出「早期的台灣社會,家庭及其家族、鄰里間向來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頗能承擔「維護國人在家庭與社區生活的安全與保障」的責任。隨著時代變遷,家庭型態朝多元發展的同時,家庭規模愈來愈小,加上少子化與人口老化問題嚴峻,使得家庭提供的支持系統與因應能力逐漸式微。影響所及,近年社會上時而發生重大殺人、家庭暴力、虐兒致死及殺子自殺等事件,有些案例雖有相關體系服務在案,卻仍未發揮預警機制或支持家庭及個人的功能,以致無法及時遏止憾事發生。」因此,為了強化社會安全,行政院於107年2月26日核定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107-109年),透過強化社會網絡連結成跨體系合作機制,補綴社會安全體系的缺漏,期從根本控管消弭影響各項社會安全的風險因子。
從「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以下簡稱社安網計畫)(2018)內容來看,該計畫所要聚焦的是受到我國近年來家庭結構、組成及型態等急遽改變所影響的各類家庭,以致家庭支持系統與因應能力變得單薄與脆弱,需要社會福利、衛生、教育、就業、警政等跨部門的團隊協力合作,始能有效解決問題。於是,中央政府的規劃是希望將服務介入焦點,由「以個人為中心」轉變成「以家庭為中心」,建構「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服務模式,建構一個具有支持性的居住社區來保護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老人;同時,構築一個跨體系的協力網絡,建置單一窗口的一站式服務,結合與協調不同部門、組織的財力、人事、行政資源,以提供更綜合、同步與個別化的服務。因此,除了一線社工提供服務外,尚須建構多元的服務方案或專精化的服務來,以便一線社工得以提供更完整的服務給需要的脆弱家庭或危機家庭。
為了構築「整合服務體系,綿密安全網絡」,社安網計畫(2018)也訂定了垂直與水平的分層級協調機制作為各網絡體系之間的對話平臺,作為縣市政府訂定符合地方實際狀況的服務機制,確保網絡之間有充分的協調討論。目前各級政府部門所設置的決策會議平臺大致分成三個層次,一是中央決策層級會議,參與者為相關部會、地方政府代表、學者專家,透過定期性、任務性政策溝通,協調跨部會/體系之全國性法規或政策措施,並管考、協調、督導、研究策略執行成效;二是地方行政層級會議,參與者為地方政府相關局處、民間團體、學者專家,透過地方政府跨部門會議平臺,協調地方層級計畫推動、檢討及解決合作與分工爭議、發展服務輸送之跨網絡合作機制、並列管追蹤合作機制的執行與成效。三是第一線實務層級會議,參與者為第一線實務工作人員,例如社政社工、醫事人員、教育人員、就業服務人員、司法人員、警察、區鄰里單位人員、社區組織、民間團體等,藉由正式會議平臺、個案研討會、區域網絡聯繫會議、轉案討論機制等,促進跨網絡合作,提升個案服務品質,共同回應民眾的需求。
然而,根據「強化社會安全網輔導團計畫」的報告顯示,就目前運作情形而言,社安網仍是「社政單位的社安網」,各局處之間的溝通協調仍以社政為中心,並未擴大更多網絡的認同和參與;不論是社福中心或心衛社工的服務體系在服務脆弱家庭或危機家庭時,經常在各服務網絡互不溝通的情況下,導致服務家庭在服務不連續或不整合之中無所依歸;也有少數縣市社福中心仍維持高風險家庭服務委託,在「共管」的服務思維下將個案家庭轉送私部門的多元方案服務,並未落實脆家服務一案到底、不漏接的服務理念;在網絡合作方面,縣市對於平臺會議認知有所不同,大多縣市認定為正式會議,或通過正式會議辦法、或定期召開平臺會議,卻忽略以家庭為中心的跨體系或跨網絡之間的協調、工作人員之間的溝通在解決個案問題上遠比定期的正式會議更有幫助(鄭麗珍,2019)。
在提供服務給有多元需求要的脆弱家庭與兒少時,「家庭中心服務」及「跨網絡合作」(inter-agency collaboration)這兩個名詞經常交換的使用,來描述多重家庭服務體系的特色(Walter and Petr, 2000)。因此,本文的目的在探討以家庭為中心的跨網絡的合作機制之建立,討論的內容將先聚焦於脆弱性家庭的類型、「以家庭為中心」工作方法特色、這類所需的資源類型及個案管理,最後說明跨體系合作的實證效益及合作模式的類型,作為有意發展跨網絡合作者一個參考的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