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期 社會關懷與福利服務(2010年06月)
關懷據點老人健康促進活動推動現況與檢討——以苗栗縣經驗為例
人類隨著年齡的增加,身體機能也會逐漸的衰退。李宗派(1994)指出醫療服務的精進,雖使現今的老人多活十幾歲,但活得長久並不保證活得快樂,醫療的發展能延長壽命,卻不一定能有效解決老年人的健康與提昇生活品質。Kaplan(1987)指出,個人行為是造成慢性疾病的主要原因,個人若執行健康促進活動則可降低疾病的發生及死亡。故若鼓勵老年人執行健康行為,不僅可減少老年族群醫療支出,更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此外,在生理健康及心理健全的需求下,休閒生活安排是老人生活品質滿意的關鍵因素(陳肇男,1999),故讓老人有滿意的休閒生活,使各階層老人皆能從事喜好的休閒活動與運動,促進老人健康,實為福利政策之重要規劃方向。
在行政院「台灣健康社區六星推動方案」中,政府希望推動全面性的社區改造運動,透過產業發展、社福醫療、社區治安、人文教育、環保生態、環境景觀等六大面向全面提升,打造健康社區。而在社福醫療面向中,即以發展社區照護服務為重要策略,主要的施政計畫是「建立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劃」,盼使得生活照顧及長期照護服務等工作可就近社區化,由在地人提供在地服務,建立社區照顧自主運作的模式,以符合當地居民的生活需求,並將長期照顧制度與社區照顧連結。社區照顧關懷據點(以下簡稱據點)主要提供老人「餐飲服務」、「關懷訪視」、「電話問安、諮詢及轉介服務」、「健康促進」等各項服務(內政部,2006)。自2005年開辦至今,現在全省已經有接近1600個關懷據點在各社區運作。各縣市政府為配合計畫之推動,以社區營造及社區自主參與為基本精神,分年輔導民間團體設置據點,預計將可提供50,000名老人社區化的初級預防照護服務。
由內政部建議據點可辦理的健康促進活動項目觀之,幾乎包含各種老人常見休閒活動與運動。但各據點因為辦理據點單位能力、理念與資源之不同,辦理的狀況與效能差異甚大,社區老人參與據點健康促進活動的情形也難以了解。因此本研究試圖透過分析苗栗縣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健康促進活動辦理情形,初步探索據點健康促進活動辦理狀況與規劃原則,並討論其中相關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