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期 社會福利資源網絡與行銷(2006年09月)
資源動員與社區影響力——聯合勸募全球標準的社會福利資源網絡觀點
「聯合募款組織」(Federated fund-raising organization)的概念起源英國的「慈善組織會社」,於1887年美國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由當時的聖公會牧師Rev. S.H. Gurteen前往英國倫敦學習1873年成立於利物浦的「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COS)運作模式,並藉此結合當地包括天主教會與基督教長老會的牧師,猶太教會堂的教友,成立了「丹佛市慈善組織會社」(Charity Organization Society of Denver)。當時,這個組織的運作內涵,主要就是聯合募款與慈善服務協調等任務。到了1913年,在美國聯合勸募組織的歷史上被稱為「第一個現代化聯合勸募組織」的克立夫蘭公益慈善聯合會(Cleveland Federation for Charity and Philanthropy),除了有丹佛的經驗作為前車之鑑,也是首開聘用專職專業人員運作該組織的風氣之先。尤其是結合當地企業商會的社區領袖以及企業人才,並且強調這個組織不是只負責募款,而是發展一套現代化的公益慈善運作模式,讓來自各種組織的捐款人與公民得以發揮力量的聯合協會。這個組織的效益將透過接受良好教育的捐款人來達成更有智慧的資源分配。(A wiser distribution by better educated giver)。
此後的一百年間,隨著美國的歷史發展,「聯合慈善公益運動」在美國各地逐漸發展出類似的模式,雖然名稱各有不同,但是,概念類似的情況下,也開始由下而上,形成了「美國公益慈善基金聯合會」(Community Chests and Councils of America)。然後又在1956年更名為「美國社區基金暨計畫聯合會」(United Community Funds and Councils of America, 簡稱UCFCA);名稱上的演變,相當程度反映了組織的內涵不斷地整合,並且融入許多因為時代需要而衍生的變化,最後,在1970年正式取名為「美國聯合之路」(United Way of America)[1];邁入「United Way」的時代,意味著這個組織要超越傳統「聯合募款與服務協調」的角色認知,更具主動性地成為足以「反映社區需求以及解決社會問題」(problem solver and need-meeter)的公民參與機制。
換言之,United Way的概念,遠超過目前中文翻譯當中的「聯合『勸募』」,只表達出其中聯合募款的行動,而未將United Way的「Way」所指的「方法、方式、解決方案」等藉由社區內的資源分配經過溝通協調,形成資源網絡的內涵表達出來;其實,在美國、加拿大等地的聯合勸募組織近年來,已經發展成為善用長期資助社區內社會福利機構所形成的合作夥伴關係,結合在地各種志願服務人力與企業資源,對於當地優先社會需求的共識凝聚,而成為號召問題解決策略的社區意見領袖,進而營造出一個有效解決當地問題的資源網絡,同時,也得以藉由新的方式維持過去的資源募集優勢。這就是聯合勸募觀點的「社區資源網絡」。(Brilliant, 1990; Aft & Aft, 2004; United Way of America, 2004)
正如劉麗雯教授在「非營利組織:協調合作的社會福利服務」一書中所提到的,社會福利資源網絡的概念,早在一九五、六○年代,美國在詹森總統「向貧窮宣戰」(The War to Poverty)的國家政策之下,由政府號召組織之間的協調合作服務方案與計畫。(劉麗雯,2004)隨著社會問題複雜度以及多元性日增,更使得傳統上由單一機構全面介入的服務模式受到挑戰,跨機構的合作以解決社會問題,並且提出更具策略性的解決之道,尤其是以聯合勸募組織所具備的資源動員能力來看,成為一種無可替代的社會責任,因而,聯合勸募組織在社會福利資源網絡的發展上,代表了其中一種重要的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