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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期 婦女賦權與保護(2020年09月)

匍匐前進:我國女性軍人的處境與充權

「做兵」是男性從少年進入成年的一項重要儀式―「當過兵的才是男人」, 男性透過軍事培訓養成男子氣概,當兵經驗更成為男性共同的成長印記。而女性當兵,則是從具時代背景因素下的「特殊事件」中展開,依文獻資料記載,我國女性軍人參軍可追溯至民國以前的戰爭與革命事件作為開端,後續因應社會人力結構變化及國防實需,民國80年起,國軍開始擴大招收女性專業軍、士官人力(專長分配也從以往的政工及護理兩項,增加航海、飛行、財務、修護、木工、通信、兵工、補給及資訊等20多項領域),民國83年三軍官校招收女性學生、民國95年起開放女性志願士兵入營,逐步造就女性軍官、士官與士兵比例提升。而性別主流化的推動更加速了女性軍人參軍的進程。

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將「性別主流化」作為各國達成性別平等之全球性策略,我國行政院婦權會於民國94年開始積極推動性別主流化工作,從民國95年國防部配合行政院性別平等會之政策推行令頒「國防部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並且開始一年的試辦階段、三年推廣階段(民國96年至民國98年),後續持續執行迄今已近十五年。國防部從上而下的性平政策推行,逐步朝向減少組織體制障礙的方向邁進。工作重點主要針對女性人力運用、工作環境設施改善、宣教、營規管理、女性人身安全保障、資源(預算)分配等層面進行改革。

國防部性別主流化的推動是改善女性軍人處境的契機,更是充權女性軍人以提升內在動機、發展潛能和成就自我的關鍵機會。然而,軍隊根深蒂固的陽剛霸權文化仍是組織內部運作的核心信念,女性軍人的加入必定造成軍事組織出現各種回應和調適(Carreiras, 2017)。就如Cynthia Enloe曾說過:「男性是軍人主體,而女性只是參與軍隊」。軍事和男性身體之間關係是非常合理的,是可以很容易地被認同和規範化的(Hearn, 2012)。國防部性別主流化的推動可否能改變軍隊組織文化進而達到充權女性的目標?是否能改變軍隊長期以來以男性軍人為主力,女性軍人為替代性或補充性的角色的用人標準?此政策的施行能否取得實質的效應?抑或是僅淪為形式上的業務報表?為此,本文從軍隊與女性充權議題開始論述,接續說明我國女性軍人目前的處境,以勾畫出我國女性軍人處境與充權現況之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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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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