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第170期 社會投資與社會福利(2020年06月)

社會投資理念在我國積極性社會救助政策之實踐

回顧歐美國家的近代社會福利發展歷 程,二戰後因經濟繁榮、充分就業、市場 機制運作順暢、社會福利大幅擴張,是為 福利國家的黃金年代。然而在90年代面對 全球化的衝擊、新自由主義盛行的挑戰, 凱因斯主義社會政策不僅無法成功運行, 更被視為西方工業國家僵化缺乏彈性、高 勞動成本與國家預算缺乏的根源,換句話 說,花錢的福利方案被指責為是阻礙國家 與企業競爭力的元兇。當福利國家建立之 初的社會條件已經發生改變,要求福利國 家調整之際,除了緊縮社會政策的方向 外,亦有提倡以「社會投資」觀點強調生 產性、未來性、投資與回報的社會政策 (Bonoli, 2005; Jenson, 2010)。Giddens (1998)進一步說明,傳統福利國家著重 於保障人民免於受到市場的傷害;而社會 投資國家則希望促進人民整合入市場,於 是積極福利政策的意識抬頭,並導入「社 會投資」的理念,重新定義經濟與福利之 間的界線:在Giddens提倡的第三條路線 中,福利從被視為是反生產性的政策,轉 變成為生產性的政策。

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 政策綱領—邁向公平、包容與正義的新 社會」所述,社會救助定位為社會安全體 系的最後一道防線,用以維持國民之基本 經濟生活水準。然在保障國民基本經濟安 全等消極面的扶助之外,社會救助制度亦 逐步納入自立、脫貧等積極性的概念。 2005年內政部制定了「自立脫貧方案操作 手冊」,首度納入協助自立脫貧相關概 念,在既有的現金發放之上,加入諸如教 育投資、就業自立、資產累積等脫離貧窮 措施。2016年,依據社會救助法第15條之 1規定訂定了「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 施辦法」,在上述三大模式(教育投資、 就業自立及資產累積)之外,擴及社區 產業、社會參與及其他創新多元服務模 式,並明定政府得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 辦理(鄭麗珍,2019),此辦法的發布不 僅擴大了脫貧措施的工作內涵,也為積 極性的社會救助制度,建構了法制上的 基礎。

在上述的各式脫離貧窮措施中,可 看到無論是教育、就業、資產累積等積極 性的福利,皆重視在整體福利輸送過程 中,個人的人力資本、社會資本,並關注 個人在未來發展上的成長狀況,這些政策 理念與所關注的面向,也正好與社會投資 (social investment)的理念不謀而合。發 展性社會工作學者James Midgley(1999) 曾經指出:投資與經濟生產的概念,可以 整合至社會福利制度中,藉以提升弱勢 族群的生活福祉。而社會投資的觀點,即是希望當前社會福利的支出,能夠促進人 民整合入市場,進而在經濟上取得成就 (Giddens, 2013)。因此教育、資產等人 力或財務資本上的形成,係為社會投資觀 點中的主要目標,亦為我國積極脫貧措施 中的核心環節。本文將試圖說明我國積極 性的社會救助策略,並敘述這些策略如何 體現當代社會投資觀點的理念精神。

作者 : 楊錦青、李靜玲、劉威辰
關鍵詞 : 社會投資、脫貧政策、兒少教育發展帳戶

附加檔案下載
查看更多
發佈時間:2020/07/08
網站導覽 購買資訊
:::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版權所有 Copyright c All Rights Resserved

115204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2樓|聯絡電話:02-26531949| 署本部位置圖

建議瀏覽器:Chrome、Firefox、IE10以上版本(螢幕最佳顯示效果為1280*960)

目前瀏覽數: 2845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