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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期 原住民族社會工作(2020年03月)

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實務架構之探討:從相關法制規範談起

一個運作熟練的專業,通常有賴具備 該專業實務操作清晰好用的模型(model) 或實務架構(practice framework)。社會 工作的實務架構,是社會工作人員的工具或概念地圖,它是基於理論上可行的干預邏輯,所形成之一套可用來指導社會工作 實踐行動的概念工具。(Connolly, M., 2007)原住民族社會工作,是國內社會工 作發展過程中日漸受到專業夥伴重視的新興領域。假使,原住民族社會工作也要朝專業化的方向前進,則也必須注重運用在 該領域的實務架構。

依筆者之見,一個專業重要的實務操作原則及行動要素,往往會被制度化或法制化。換言之,在一專業相關的法令中,通常蘊含該專業的實務架構,只是周不周密或好不好用的差別而已。為檢視原住民族社會工作的實務架構,實可從相關法令的內容分析著手。

當我們上網進入「全國法規資料庫」 後,搜尋「社會工作」,可發現包含有 規定社會工作人員或社會工作師的業務的法令,只有兩種,一是為建立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體系,提升社會工作師專業地位,明定社會工作師權利義務,確保受服務對象之權益的國家法律「社會工作師法」,另一則是原住民族委員會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民間機構置社會工作人員補助辦法」。此外,還有原住民族委員會為補助各直轄市政府及各縣(市)政府聘僱用原住民社工員(師),辦理原住民社會福利服務工作而訂定之「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社工員(師)工作要點」。

本文,將上述三個法令中有關社工員(師)及其業務的規定,視之為一種實務架構,予以檢視,以期有助理解原住民族社會工作的現實定位及其可能的發展。而為便於敘述,以下將所擬檢視的內涵,基於社工師法規定的稱之為「社會工作共同實務架構」,基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制定的法令,稱之為「原住民族社會工作實務架構」,包括兩種,一為民間機構置社會工作人員補助辦法規定的,稱之為「民間機構原住民族社工實務架構」,另一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社工員(師)工作要點規定的,稱之為「政府機構原住民族社工實務架構」。

作者 : 李明政
關鍵詞 : 實務架構(Practice Framework)、 社會功能(social functioning)、原住民族社會工作(Indigenous Social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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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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