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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期 大陸與外籍配偶(2004年03月)

從保護令聲請經驗思考大陸配偶婚姻暴力上的處境

開放大陸探親,緩和了海峽兩岸分隔近四十年的緊張對峙;開放文化交流和通郵,更促進了兩岸民間的頻繁接觸;而近年來,臺灣產業結構改變和企業外移的現象,更帶給臺灣社會莫大的衝擊,不僅政治氣氛、金融環境、就業市場面臨調整,甚至在婚姻市場上,臺灣社會亦面臨新的問題和新的挑戰。

「外籍配偶」(外籍新娘)和「大陸配偶」(大陸新娘),是近年來國內婚姻市場上的新名詞,「外籍配偶」主要係指來自東南亞和臺灣籍男子結婚的女子;而「大陸配偶」則是專指來自海峽對岸大陸各地區的女子。在媒體的報導和多數人的印象中,她們通常被認為是未受過高等教育、來自貧困家庭、且結婚對象多為在臺灣無法娶得老婆的男人,她們的婚姻往往被簡化地定義為「買賣婚姻」,而且也是臺灣社會問題的製造者(Hsia, 1997,引自夏曉鵑,2000);而其中「假結婚、真賣淫」事件的反覆出現,以及老夫少妻的樣態,更讓人對「大陸配偶」和兩岸婚姻產生了相當多的好奇和疑慮,甚至為了嚇阻假結婚等事件的氾濫,警政署更自2003 年9 月1日起,對大陸女子展開境外、國際線和境內三層次的面談,以過濾非法行為的產生。

臺灣男女適婚年齡人口的不均等(以2000 年為例,20〜34 歲適婚年齡的男性比女性多了五十多萬人,男女比例是104:100(中國時報,2001,12 月13 日)),使得男性或女性在擇偶時,產生了「婚姻排擠(marriage squeeze)」的不平衡現象;在婚姻排擠的失衡狀態下,自然使得某些群體擁有優勢,另一些群體落入劣勢(周麗瑞、吳明燁、唐先梅、李淑媚,1999);不過「外籍配偶」和「大陸配偶」的來源,亦適時的紓解了部分適婚年齡者,想結婚卻無法結婚的窘境。

至2003 年止,國內非本國籍的配偶,以大陸配偶最多(其餘的外籍配偶則有九萬多人),根據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的統計資料顯示,兩岸開放通婚至2003年9 月底止,已累計十九萬對的兩岸夫妻,申請來臺的人數有十七萬多人,在臺探親、團聚達九萬五千餘人,而正式取得臺灣身分證者之大陸配偶已超過一萬零六十三人(大紀元,2003);另以2002 年全年為例,在全國173,343 的結婚對數中,有1/4(44,843 對)的結婚對象為非本國籍,其中大陸配偶又佔非本國籍配偶的61.6%(27,626 人)(內政部,2003)。

快速增加的經濟交流和兩岸互動,相信未來大陸配偶申請居留的比例,應會超過1998 年56.9%的年增率(周有彥、陳振順,1998),這樣龐大和快速增加的大陸配偶數量,其所帶來的各式各樣問題,可能將成為臺灣本土的另類社會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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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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