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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期 兒少照顧與親職教育(2019年09月)

少年施用第三、第四級毒品社工處遇策略之反思

壹、前言

施用毒品屬於「無被害者犯罪」, 施用毒品者(以下簡稱施用者)隨著藥 癮逐漸增大,導致個人生理上、心理上, 長期地受到傷害;另因施用毒品的花費 以及所衍生的偏差行為,也造成家庭、 社會極大的危害。自 1997 年開始,臺灣 發現第一個愷他命施用者開始,調查局 緝毒組每年在所有毒品查獲量當中,愷 他命所占的比例最高,而且其數量,也 逐年都創新高。於是,如何拯救愷他命 施用者的身心健康,誠屬當前政府施政 的最重要課題之一。 在青少年族群方面,一項以國高中職 在校生為調查對象的研究顯示,2004 年 到 2006 年間,非法藥物的終生盛行率分 別為1.42%,1.03%,0.69%(Chen et al.,2009);其中盛行率最高的兩種非法藥物 為搖頭丸與K他命。

宜蘭縣與國內其他縣市一樣,均面臨毒品危害的威脅。根據過去十年來,臺 灣地區之社區居民的非法藥物終生使用率 (lifetime prevalence)多介於 1%~2%之 間。而一項以宜蘭地區居民為研究對象 的報告指出,約有近1.5% 的 19-35 歲男 性曾使用過非法藥物,高於女性的 0.7%(19-22 歲)與 1.2%(23-35 歲)(Chen et al.,2009)。根據王福林(2007)的研 究結果顯示,離開校園環境的青少年,對 於施用藥物及實際濫用的比例,是高過於 在校學生。另龍紀萱、李依臻、施勝烽 (2015)的研究強調,追蹤輔導人員對於 藥癮者的生活型態必須要有所了解,並且 能夠在適合的時機點與個案建立關係及聯 繫的模式,對於後續持續地追蹤輔導,將 有所助益。

基於上述,研究者有鑒於近幾年來少 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的事態嚴重, 並為了能實際瞭解宜蘭縣內少年施用第三 級或第四級毒品的實際現況,俾能謀求有 效的社工處遇策略,以茲因應。

作者 : 陳淑蘭
關鍵詞 : 少年、施用、第三、第四級毒品、社工處遇策略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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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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