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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期 大陸與外籍配偶(2004年03月)

迎接外籍配偶營造多元臺灣

韓愈在「原人」一文中,明白寫到:天者,日月星之主也;地者,草木山川之主也;人者,夷狄禽獸之主也。主而暴之,不得其為主之道矣。是故聖人一視而同仁,篤近而舉遠。臺灣作為大陸與外籍配偶的主人國家,是否具備韓愈所標榜的作為主人之道,正考驗著這一代臺灣人的智慧,歷史將會為我們今天的一言一行留下定論。

一、外籍配偶是現代版的黑奴
達爾文的「物競天擇」理論解釋了自然界物種消長的現象,卻也給帝國資本主義國家掠奪落後地區社會資源的行徑,提供了自圓其說的理論基礎。從十八世紀以降,黑奴在歐美等地哀嚎;華工在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不也一樣充當奴工,被自詡為文明國家的資本霸主們所蹂躪。美國的林肯總統雖然從法律與制度層面解放了黑奴,然而在社會現實中,黑人仍然未能獲得主流社會的平等待遇。

二十世紀末的國際現象仍然複演著黑奴血淚悲慘的一幕,只是這一幕似乎更為顯示資本主義財團霸主們的「弱肉強食」兇殘的本性。外籍勞工在工業先進國家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各國對於外籍勞工的管理,也都設下極為嚴格的條件和手段,擺明了想拿薪水就以勞力來交換,根本就未把外勞當人來看待;這些文明國家中的人們,正努力的替流浪動物爭取動物生存權、為自家的危險寵物爭取公共空間活動權的同時,更突顯出對待外勞的非人道考量。

繼外籍勞工之後,充滿著買賣色彩的外籍與大陸配偶,又登上臺灣社會的舞臺,大批屬於臺灣下層社會階層的男性,在不易娶得本地異性配偶的情況下,紛紛透過跨國婚姻仲介,到中國大陸與東南亞國家下聘擄人。外籍勞工或外籍幫傭大都屬於臺灣社會的中上階層使用,外籍配偶大都屬於臺灣社會的中下階層使用。這些外籍配偶對臺灣充滿憧憬,從外勞的口中得知臺灣錢淹腳目,臺灣是個富麗的天堂,沒想到嫁到臺灣來之後,才發現原來是個貧窮艱困的家庭,不但無法拿到每個月一萬五千元的薪水,還得辛勤工作養家活口,過著日復一日難有明天的日子,真正成為現代版的黑奴。

二、病態發展的全球化婚姻供應鏈
全球化是資本主義發展的必然結果,藉著資本規模的擴張,小國家小區域的經濟交易必然擴展成全球性的經濟交易規模,並且在萬事萬物皆有其「價格」的交易思維中,全球經濟一體化於焉展開。首先是貨物全球流動,接著是資本全球流動、勞工全球流動。全球各地區乃在經濟全球一體化的架構下,排列出貧富的差異序列排行;各國的所有社區與家庭,同樣的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架構下,排列出貧富的差異序列排行。於是較富有國家或地區的家庭,便可以透過經濟交易手段,要求較貧窮國家或地區的人民,從事家務勞動工作。這是外籍幫傭的由來,不同於十七八世紀白人採取武力手段強迫黑人黃人為其奴工,只是這回採取經濟手段,讓富有國家的人民誤以為幫助貧窮國家的人民獲得營生的機會,未曾深思這是資本主義殘暴本質下的共犯結構。

如果未能思考國家間的貧富差距,源自於富有國家對貧窮國家的不公平貿易、對貧窮地區人民的剝削。富有國家所組成的富國俱樂部或世界貿易組織,都是站在不公平的地位,對第三世界國家強取豪奪。就像包曼(Bauman, 1998)筆下的第一世界居民,他們居住在時間裡(in time),空間對他們不再重要,因為每一個地點都是瞬間可及;但是相反的,未具備移動能力的人,他們被稱為第二世界的居民,他們居住在空間裡(in space),被綁在特定的地點,時間對他們輕如鴻毛,他們無力抵抗的被綁在這個世界的空間。因此,對第一世界的居民來說,國家的籓籬已經解除,他們與他們的商品或金融一樣,四海為家,且到處受歡迎;但是對第二世界的居民來說,這個世界充滿了籓籬,國界如天界的難以高攀,就是同一國界之內的空間也充滿隔離和高牆,讓他們難以越雷池一步。

第一世界的居民屬於新興的遊牧民族,他們擁有移動的科技、移動的能力與移動的速度,因此他們居住在時間裡,空間對他們不再重要,他們又重新過著逐水草而居的日子,地球的任一角落,只要能讓他們取得優渥的利潤,他們便蜂擁而至;只要發現有更豐美的水草,立刻轉移陣地,留下被土地綁住的第二世界居民,無言的承受被蠶食鯨吞後殘破的土地。而這個地域空間落差從歐美日等先進國家,轉移到臺灣、韓國等新興工業國家,再轉移到中國大陸、東南亞等開發中國家,最後輪到中南美與非洲等落後地區。

臺灣這一塊曾經是全球工商企業家口中的肥美水草地,曾經創造出臺灣人引以為傲的經濟奇蹟,現在總該要清醒過來。原來作為跨國企業家的肥美水草地,一是工資低廉,二是環保標準寬鬆。臺灣經濟奇蹟的背後,一是經濟收入增加後引導教育水準提昇,進一步追求生活素質的優質化,使得工資要求提高,對生活環境品質要求亦趨於嚴格,造成肥美水草地不再,工廠大量外移,讓臺灣的經濟陷於困頓;二是工業污染無處不在,臺灣的河川與土地環境遭受空前的破壞,我們正需要足夠的知識與智慧,來處理經濟奇蹟之後的經濟蕭條與殘破大地。

但是,臺灣的政府與人民不但未能深自反省在資本主義操控下的處境,竟然一頭栽進資本主義的泥淖中,對大陸與東南亞地區的國家與人民,複製著歐美強權對臺灣人的摧殘。大陸與外籍配偶的引進是此種資本主義殘暴本質的進一步惡化,臺灣也加進此一鏈鏈相關的供應鏈中。

如果將全球的國家與地區,依照貧富程度分成上中下三級;也將各國的男女,依照貧富程度分成上中下三級。臺灣的等級幾乎處於中間偏上,而臺灣的上等女性,有相當比率選擇與富有國家的男人結婚,或是不結婚,使得臺灣的上級男性,必須往中級女性去尋找結婚對象;如此的貧富差序格局,讓臺灣的中等男性,必須往下等女性尋找結婚對象;於是乎臺灣的下階層男性,在臺灣找不到結婚對象,他們只有向較臺灣貧窮的大陸與東南亞地區尋找結婚對象。

富有國家的高階層男性可能有甚多結婚對象供他挑選,只可憐落後地區的下階層男性,根本就找不到結婚對象。這是配偶供應全球化現象下所造成的社會隱憂,我們沒有能力扭轉此一現象的發生,至少要思考如何應對因為此種現象所產生的社會問題。

三、向多元化與民主化發展的臺灣社會
臺灣地區整體的社會現象逐漸走向多元化與民主化。多元化的社會,其社會價值的評量準則也顯現非單一性,對於社會成員的發展空間便相對的擴展;民主化的社會,其政治與社會資源的分配,便不得不考量各種族群的聲音。然而社會現實卻告訴社會大眾,所謂的多元化與民主化社會,無非是社會主流強勢族群的觀點和權利,弱勢族群根本就沾不到一丁點好處。以民主化社會的選舉制度而言,臺灣社會只強調少數服從多數,尚未具有多數尊重少數的涵養;弱勢族群在社會上缺乏代言人,尤其在選票的考量下,弱勢族群的聲音往往抵不過主流族群的壓力。

從成人教育辦理的情形,也可以看出弱勢族群的處境。辦理成人教育的機構和個人,最常有的感歎是:成人教育的參與者通常是些有錢有閒的中上階層民眾,而最該參與成人教育的弱勢族群,卻很少參與成人教育。也就是所謂的:該來的不來,不該來的卻來了。譬如各校積極推動的社區家庭教育,參加父母效能訓練者,絕大多數是中等小康家庭,少有低收入家庭;各社區辦理的社區學苑、媽媽教室等活動,也少有弱勢族群參與。連這些免費的成教活動都不易參加,何況那些收費的成教活動。

外籍配偶成為新一代臺灣之子的母親,改變了以往唐山過臺灣「有唐山公、無唐山婆」的現象。在大陸移民前來臺灣開墾的時代裡,那些大陸羅漢腳單身到臺灣來,就地娶當地平埔族女子為妻,成為今天的臺灣人;現在卻是從東南亞進口外籍配偶,讓屬於中下階層的臺灣男人得以一圓結婚生子的美夢。但是卻為臺灣社會帶來新一波的社會問題,觸動臺灣社會未來發展的神經。

外籍配偶所組成的家庭,本來就屬於臺灣社會弱勢的一群,他們所生的子女數目遠超過一般家庭,將成為未來臺灣人口群的主流;這些未來臺灣之子的母親無法使用臺灣官方語言,對於地方語言的使用也有困難,她們想要在社會上與人溝通、適應臺灣社會生活,無不充滿挑戰與挫折。更何況有不少外籍配偶的家人視她們為禁臠,因為是花錢買來的商品,且是花了他們家一大半的錢,深恐這些外籍配偶離家出走、被人拐走、了解實情反制家人等,因此對外籍配偶添加很多不合理的限制,連外出與他人接觸都受到限制,更何況是參加教育的研習!然而教育是轉變外籍配偶處境的最佳手段,對於外籍配偶所需要的教育,必須先行建構一個有利於外籍配偶學習的社會環境,也就是先行掃除參與學習的障礙。才能營造一個多元民主的臺灣社會。

眾多的實證研究,針對成人為何不能參與教育活動的原因作統整,得到三大因素,這些障礙對外籍配偶來說仍然相當明確:

(一)情境障礙(situational barriers):指的是在某一時間生活中所面臨的限制,如:

1.生活忙碌沒有時間。

2.外籍配偶要照顧小孩,而小孩卻沒有地方安置。

3.對貧窮人來說,交通不方便無法到達。

4.費用超出家人所能或所願支出的範圍。

5.家人限制外出,無法參與學習。

(二)制度障礙(institutional barriers):指的是政策上執行的限制,使得想參與活動的外籍配偶無法參加,如:

1.時間安排不當,如安排在白天,或集中排課導致有工作者無法參加。

2.課程缺乏實用性和趣味性,無法滿足外籍配偶的需求。

3.活動未有足夠的宣傳,使得想參加的外籍配偶根本不知道有此種學習機會。

(三)心理的障礙(dispositional barriers):指的是外籍配偶的態度和自我概念限制其參與:

1.認為自認缺乏學習能力,尤其是占外籍配偶十分之六強的越南新娘。

2.對於學習不感興趣,不想學了。

3.以前有不愉快的學習經驗。

4.深怕學習失敗會損及自己的形象,或在家人面前丟臉。

四、以多元文化教育觀點面對外籍配偶
提德特等人(Tiedt & Tiedt, 1990)認為:多元文化教育的整體目的是世界和諧,使我們能夠和不同文化的人民共存於世界中。因此教育必須補充民眾的文化經驗,提高民眾的文化素養,由認識自認的文化開始,激發強烈的價值感和自尊心,進而理解和尊重其他文化,並將其同情的理解延伸至其他國家。因為如果缺乏這樣的理解和移情,語言和價值觀不同的人,對我們將成為一種威脅。

邊尼特(Bennett, 1990)也認為多元文化教育是基於民主價值和平等信念上的教學途徑,期望在文化多元的社會和相互依賴的世界中,促進文化多元觀的體現,而非文化同化或文化融合。因為文化融合要求少數族群放棄自身的活統,而融入主流社會和文化之中;文化多元觀則容許弱勢族群保存自認的文化活統,只針對社會和諧共存的目標,要求所有民眾學會相互尊重。

外籍配偶問題提供臺灣社會反省自身價值觀的一個大好機會,能夠將古聖先賢的「四海之內皆兄弟」的理念,真正付諸行動。黃政傑(民82)認為:多元文化教育的發展是從民族和種族爭平等開始,而延伸至其他社會不利族群之爭平等;其中不只是消極的排除歧視和偏見,還要積極的讓教育時程反映各族群的需求、歷史、文化和觀點,進而改革整體的教育系統。

李遠哲先生在《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也提到:「多元文化教育的理念,在於肯定人的價值,重視個人潛能的發展,使每個人不但能珍惜自認族群的文化,也能欣賞並重視各族群文化與世界不同的文化。在社會正義的原則下,對於不同性別、弱勢族群、或身心障礙者的教育需求,應予以特別的考量,協助其發展。

這種多元文化的教育觀主要是建立在差異政治上,承認人與人之間、群體與群體之間、文化與文化之間的差異,而這些差異都應該獲得肯定與尊重。多元文化論是民主生活的重要內涵,我們的文化會因此更為繁複豐饒;但多元文化論也要求強勢族群或主流社會對弱勢者要給予更多的尊重與愛護。」

然而在《教育改革總諮議報告書》中,有關多元文化教育的主張,我們只看到要加強身心障礙教育,重視原住民教育,以及落實兩性平等教育。對於大陸與外籍配偶的教育問題,卻是一字未提。

韓愈的原人篇指出對待世人一視同仁的理念,前述的外籍配偶所需教育的探討過程中,也發現以不平等的眼光對待外籍配偶,正是引發外籍配偶問題的最大關鍵;如今想要設計外籍配偶的教育,那麼多元文化教育的理論,正好提供給我們一個最佳的視窗。

今天在臺灣地區談論外籍配偶的教育,必須以多元文化教育的觀點,尊重各族群外籍配偶的文化活統價值,求取社會和諧共存的目標。以教改總諮議報告書中對原住民族教育的研議作法,希望教育權責機構能「訂定『雙文化認同取向』教育目標,兼外原住民族群文化活承與現代生活之適應潛能。」如果我們能夠同樣意識到外籍配偶的教育問題,重視文化認同的對話性,同樣採取所謂的「雙文化認同取向」的教育目標,提供給外籍配偶更多的教育機會,讓他們能夠比較順暢地融入臺灣社會生活當中,避免成為臺灣社會的邊緣人。

五、推動外籍配偶教育的積極作法
教育的目的在增進成人之生活、職業、健康及休閒方面的知能,對於外籍配偶的教育,更應該培養他們得以適應社會生活的基本知能。然而他們在立足點上與一般社會成人有差距,以一般社會大眾為考量的教育活動,根本無益於外籍配偶,也讓他們的參與橫遭諸多結構性的障礙,因此為推動外籍配偶的教育,政府有關單位可參考下列較為積極性的作法:

(一)以獎勵性的措施吸引:對參與教育活動的外籍配偶提供金錢與物質上的獎勵,是吸引外籍配偶參與教育活動的有效策略。

(二)以強制性的命令要求:對於都市游民和監獄人犯,可以採取機構性的強制學習,以換取離開機構的獎勵;對於大陸移民和外籍勞工,也可以採強制性學習,以換取居留證的核准。如同強制新婚夫妻接受親職教育才准其辦理結婚登記一般,才能有效迫使這些外籍配偶的家人,協助外籍配偶接受教育。

(三)以輔助性的福利解難:外籍配偶的家庭多屬貧困家庭,需要外籍配偶勞動來賺取生活所需。如果能夠發給外籍配偶學習期間的生活費、提供學習期間的育兒補助和托兒服務、提供學習期間的交通服務或住宿外排等,都是讓外籍配偶得以免除生活外慮,外心參與教育的重要輔助性措施。也是誘導外籍配偶的家人,費意讓她參與教育活動的重要吸引力。

(四)指定專人專責機構負責:外籍配偶的教育一定要以福利服務的精神來辦,指定專人專責專款,直接到外籍配偶的社區內辦理,以教育送上門、福利送到家的原則,才能真正落實外籍配偶的教育權利。臺灣的行政體制中已經為客家族群與原住民族群分別設立客委會與原民會,如今外籍與大陸配偶已經超過二十八萬人,其人數不斷增加中,加上家人與新生的臺灣之子,人數只會以速增長,實有必要設立專責的單位來負責。

(五)試辦外籍配偶成人教育禮金,鼓勵民間團體參與外籍配偶教育的辦理:直接發送禮金券給外籍配偶,只要他們參與教育活動,主辦單位得收取禮金取代現金,事後再以禮金券向政府單位換取現金,如此一來外籍配偶有相當大的空間選擇自認需要的學習,各民間教育機構也可以盡力辦理適合外籍配偶的學習活動,以吸收他們手上的禮金券,另方面也是對政府專責機構的一種督促和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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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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