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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期 家庭福利政策(2006年06月)

婦幼健康照護之現況與展望

母親和兒童的健康是家庭幸福、社會安定與經濟繁榮的最大動力。世界衛生組織在去(2005)年以「珍愛每一個母親和兒童」作為世界衛生日的主題,希望能呼籲全球正視婦幼健康之問題及其影響,提供完善的照護;尤其強調要激發家庭、社區、專業團體、政府以及國際社會的共識,共同致力於改善所有母親和兒童的健康和福祉。

我國婦幼健康的照護起源甚早,台灣光復之初,藉由國際的援助,建立完善的基層衛生體系,提供合格助產士接生服務;接受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補助奶粉、設立牛奶站,改善兒童營養;並借重美國紐約人口局的協助,推動家庭計畫工作,以適度減緩人口壓力等。60年來,婦幼健康照護的措施,隨著時代的變遷與社會的需求,不斷深耕普及,目前我國的婦幼健康照護,無論是法規及服務網絡體系等的發展均相當完整。比較1971年與2004年的婦幼健康指標:孕產婦死亡率由十萬分之39.7降至7.68,新生兒死亡率由千分之6.72降至2.88,嬰兒死亡率由千分之16.56降至4.9,幾達先進國家的水準。

然而,隨著台灣社會的多元發展,婦幼健康照護也面臨新的挑戰而有因應的新重點:

一、以婦女生第一胎的年齡來看,從1980年的23.0歲延後到2004年的27.4歲,顯示我國婦女晚婚晚育的整體趨勢。晚婚晚育直接導致婦女生育期的縮短,並可能間接影響生育的數量與品質。因此,需結合醫療科技應用於婦幼相關的遺傳檢驗、諮詢及新生兒篩檢,以加強優生保健服務。

二、我國於2000年通過並施行「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是全世界繼美國、日本、澳洲與歐盟之後第5個通過相關法案的國家。因應本法對弱勢團體照護權益的各項保障,必須與民間團體密切合作以發展更適切的照護措施,更需要推動宣導工作,讓社會大眾有更多接納與關懷罕病病友的機會。

三、依聯合國統計數據顯示,發展遲緩兒約占出生幼兒的6%~8%,而3歲以前是發展遲緩兒接受療育的黃金期,故應落實發展遲緩兒童篩檢計畫,以及早提供適切的協助。

四、鑒於台灣地區由外籍或大陸配偶所生的子女數,已超過總出生數的10%(依據本局出生通報資料顯示:2001年為11.05%,2004年為13.79%)。由於語言、文化與衛生觀念不同,應深入了解其所需的婦幼照護,探討其與本國人之間的差異,俾針對其特殊性提供適切的服務與協助。

五、哺餵母乳是極具促進婦幼健康的價值行為,也是國際交流與接軌的重要議題。2003年我國的純母乳哺育率在嬰兒滿月時為33%,相較於挪威、瑞典、丹麥的98%,日本70%~75%、或是英、美、義大利、比利時等的59%~63%,仍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所以持續締造親善優質之母乳哺育環境,不斷提升母乳哺育率,應為政府繼續努力的方向。

以下謹就前述各項重點,說明發展緣由、現況措施其未來展望,期盼藉此與社政多方連結,分享資源,共同為婦幼福祉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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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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