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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期 重大疫災與危機處理(2003年12月)

老人養護機構運用外籍監護工之效益與困境

近年來,台灣地區的人口結構呈現迅速老化的現象,截至民國八十一年底,65歲以上老年人口佔全國總人口的比例已突破7%,符合了聯合國定義的「老人國」標準。隨著人口老化的結果,不僅使人們健康狀況不良的期間延長,更使得一般人可能在罹患疾病和殘障的威脅下度過。根據內政部「中華民國八十九年老人狀況調查報告」的資料顯示,該年老年人口已有192萬餘人,占總人口數的8.3%,較八十五年[1]增加了0.44%;其中約有173,000人為失能老人(指進食、洗澡、穿衣、大小便控制、及位移困難等日常生活功能障礙者),占該年老年人口的9%,較八十五年又增加了3.56%,而這也說明了失能老年人口的日益增加。

對於老人的安養與照護,數千年來,在我國社會中,一直都是由家庭來負擔這項工作,因為老人在家中的地位較高,所以大部分的老年人無論健康或生病,均視居於自己家中為最佳的選擇,換言之,老人安養與養護的問題,常於家中得到解決(徐立忠,1989:57-62)。然而,隨著社會的急遽變遷,現今維持家庭功能價值觀已不如過去,且人口結構的改變,老年與子女同住的比率下降,以及婦女走出家庭就業等情形,也使得愈來愈多老人必須仰賴機構來提供長期照顧。然而,綜觀現今國內養護機構普遍僱用外籍監護工來進行老人照護工作的情形,可知是一種不可避免的趨勢。因此,對於養護機構如何運用、管理引進的外籍監護工,來節省成本開支,並又能持續維護其服務品質,便成了值得關心、探索的重要課題。

政府於民國八十一年開始引進外籍監護工進入機構,擔任起照顧「老人」的工作。當時的台灣社會因為經濟的快速成長,產業結構轉型,又加上人民的教育及生活水準提升,與國人的工作價值觀念轉變,使得被視為粗重、骯髒、辛苦的工作面臨找不到人的窘境,而造成基層勞動力不足,故在市場需求的驅使下,迫使政府不得不引進外勞以解決短期缺工的問題(李碧姿,1997;陳金福,1999)。在此同時,也間接影響機構照護人員的招募。因此,就在機構照護也同樣面臨國內監護工難請、流動率高、工作不穩定以及與醫院競爭等困境,而機構老人無人可照顧的窘境下(萬育維、李碧姿,1998:205),政府始開放機構引進外籍監護工以作為問題解決的策略。根據勞委會職訓局[2]的報表統計,截至民國九十一年底,在台的外籍監護工已佔總外勞人口的37.45%(約11 萬餘人),且有逐年增加[3]之趨勢。由此推知,我國長期照護人力可說已逐漸為外籍監護工所取代,更遑論機構在外籍監護工的僱用。

因此本文首先將介紹外籍監護工的引進背景及措施,接著再討論機構在外籍監護工人力上的運用及管理狀況,最後再針對機構在外籍監護工的管理問題進行檢討,以作為實務工作者(包含管理者、社會工作人員)以及未來政府修訂外籍監護工引進我國政策,或長期照護人力培訓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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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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