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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期 重大疫災與危機處理(2003年12月)

論SARS在台灣之社會意涵

2003 年6 月15 日,世界上最後一位嚴重呼吸道症候群(簡稱SARS)的病例在台北發病。最終,世界第一波SARS 疫病的罹患者共有8450 人,其中有810 人死亡(何美鄉,2003:25)。

疾病的歷史與人類的歷史同樣長久,但是,人類對疫疾的理解卻隨著時空的不同而有重大差異。因此,在人類歷史中,社會對疫疾預防與治療方式亦各有特色(梁其姿,2003:67)。如果拿今天被認為放諸四海皆準的醫學與公衛理論與歷史經驗做對比,可看到相當大之異同處。

雖然過去曾經對個案病因做過研究,但是,病因研究繁多且易流於主觀,加上個案報告是針對個人的觀察研究,不具代表性。換言之,儘管實驗對象為動物,所得到的結果並不能適切地、可靠地對應在人的身上。因此,要解決人群健康問題,必須以一大群人為研究對象,做客觀的病因研究(case study),並以人作為實驗,藉由這些特殊方法發展出所謂的流行病學。由於其研究方式經過精確設計,所以,預測較為準確,並且達到與社會面向相互結合(Boyce and Wilcox, 1990:5-9)。

在各種流行病中,最令人產生恐懼感的是具傳染力的疫疾。此次流行的SARS雖然死亡率不算特別高,直到今天,全世界因此病死亡人數不及一千,但已足以令世界各國聞疾色變。其中的主要原因之一是:這種疾病的傳染途徑仍然無法完全地被掌握(梁其姿,2003:67〜68)。

SARS 開始於2003 年2 月26 日越南河內的一位美國商人發病就醫,轉送至香港治療,卻不幸死亡。之後,香港、越南陸續出現非典型肺炎合併有呼吸道衰竭案例。SARS 是由一種新病原引起的非典型肺炎,感染特點為發生瀰漫性肺炎及呼吸衰竭,因較過去所知病毒、細菌引起的非典型肺炎嚴重,因此,取名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evere Acute RespiratorySyndrome, SARS)。

2003 年4 月16 日WHO 正式宣布:新發現的冠狀病毒為SARS 的致病原。此一新冠狀病毒已被正式命名為「SARS 病毒」,不排除為變種病毒。如證實為全新(變種)病毒,因為大眾皆無抗體,其傳播力、毒性、致病力均可能較強,病患可能發生肺纖維化,甚至引發呼吸衰竭而導致死亡。從最近的案例看來,大部分病人都可以醫治。只要發現得早,及時求醫,痊癒機會很高。嚴重病例通常屬於本來有其他健康問題,或是患病後期才求醫的病人。

儘管醫學科技界尚未完全明白SARS的所有徵兆,但是,對於經濟社會的危害已為國際社會所正視。SARS 危害已為我國政府、群眾和不少行業所嘗試;重度患者面臨死亡威脅,輕度患者和疑似人口無法參與社會生活;SARS 疫區的商業、科技、教育、社會活動正受到抑制。無疑的,SARS的傳播及其危害的蔓延,再次提醒我們「危機管理機制」的重要性。本文的目的在探討重大疫災與危機處理間的脈絡措施,論述焦點擺在SARS 事件中,臺灣受到疫災的衝擊與影響,以及其他管理、應變措施。我們期望透過相關面向之分析,可以闡述並提出其所具有之社會性意涵的啟示與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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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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