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期 重大疫災與危機處理(2003年12月)
台灣行政科層溝通協調之瓶頸與災變處理能力
在臺灣,經常可以看到每一次災變發生時,行政部門總是手忙腳亂,各機關與單位之間在溝通協調上似乎一再面臨重大的瓶頸,稍舉其犖犖大者如賀伯颱風時的土石流、白小燕案、八掌溪事件、921 震災的救援與重建、華航大園空難事件、阿瑪斯油輪污染事件、假米酒事件、納莉颱風台北地區淹水事件、SARS 事件等,在這些事件過程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報章媒體以極大篇幅抨擊行政機關的執行能力,特別是質疑各機關單位間的溝通協調能力出了嚴重的問題。通常在陣陣高亢與義正辭嚴的檢討與指摘之後,這類的檢討也會稍微追問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行政機關單位之間在溝通協調上一直重複出現同樣的問題,而長期以來卻一直沒有顯著的改善?最常見到的答案是「多頭馬車,政出多門」、「有功則爭,有過則諉」、「權責劃分不清,組織設計疊床架屋,事權重疊」、「本位或山頭主義嚴重」。然而,有趣的是,雖然行政部門也每每針對這些答案花了不少功夫作檢討與改進,多年來這些說法還是沒有什麼改變,顯見行政部門針對這類問題的根源何在,還是沒有找到竅門。同樣的,報章媒體對此一問題的瞭解也沒有顯著的改善,這一點由報章媒體的抨擊報導往往也都是屬於後知後覺以及其檢討分析未能突破前述的簡單直覺論述就可以知道大概。
其實,前述有關行政機關單位之間「多頭馬車、政出多門」等說法是相當能夠反映我國行政科層在實際溝通協調上所遭遇到的瓶頸。然而,問題是若要深入這些溝通協調瓶頸的背後,找出是否有哪一些更系統性或更深層的制度性因素導致這些瓶頸,則這樣的問題顯然要重要許多,但其複雜度與困難度也自然是增加不少,過去也少見有人以這樣的方式來分析行政科層溝通協調的問題。本文的目的在於根據科層組織在溝通協調上的學理來嘗試探討我國行政科層在溝通協調上所經常遭遇到的一些瓶頸究竟原因何在?並根據這些討論初步作一些針對災變處理時能夠有效改善行政科層間溝通協調的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