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期 家庭福利政策(2006年06月)
為新住民建構社會包容的家庭政策
台灣地區自解嚴以來,隨著經濟自由化、政治民主化、社會多元化的發展,並在全球化與國際化的助長之下,使得國人與國際人士互動交流機會頻繁,形成國民與外籍及大陸籍通婚的情形日益增加。台灣地區的跨國婚姻家庭的女性配偶多來自於東南亞國家。從較早期的來自印尼、菲律賓、泰國等國家,到1997年以後幾乎都是來自越南的外籍配偶(王宏仁,2001);娶外籍配偶的台灣男士大多是在農業或工業縣市或是大都會地區的邊緣地帶的農工階層,是台灣社會階層中的底層,也有部分有外表或肢體障礙或精神障礙等缺陷。台灣男士與東南亞地區婦女之婚姻多透過婚姻仲介,雙方感情基礎薄弱。東南亞地區婦女普遍為經濟弱勢,改善娘家經濟狀況是她們願意婚嫁到台灣的主要原因之一。部分台灣男士以經濟優勢將這些外籍配偶視為「傳宗接代」的工具及廉價勞工,造成不平等的婚姻關係基礎(夏曉鵑,2000;蕭昭娟,2000,蔡雅玉,2001)。
台灣社會(包括媒體)長久以來一直以「外籍新娘」、「大陸新娘」來稱呼來自東南亞或大陸的配偶,其使人感覺是以有色甚至有歧視的眼光來看待這群遠嫁來台的婦女(陳嘉誠,2001;李玫臻,2002)。台灣社會需重視這些「台灣之母」或「台灣媳婦」,因為她們負有養育台灣下一代的重大責任,以社會包容的心來平等對待與照顧這些外來的配偶(邱汝娜、林維言,2004)。近來國人為了避免造成對外籍與大陸配偶的有色眼光與歧視的態度漸稱外籍配偶與大陸配偶為「新住民」,而稱由台灣男士與外籍或大陸配偶組成的家庭為「新住民家庭」。外籍與大陸配偶的問題包括:語言、文化、生活適應、人際關係與支持網絡、貧窮與就業、子女養育與教養、婚姻暴力等,此即外籍與大陸配偶(新住民)所遭遇的各類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現象,包括:文化排除、人際與空間排除、勞動排除、性別平等排除等(王永慈,2001)。新住民家庭數量逐年增加,台灣地區已經到了需重新檢討移民政策、人口政策與家庭政策的時機。如何建構一個社會包容的家庭政策是本文探討的主題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