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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9期 友善家庭社會福利(2017年09月)

兩小無猜跨國際法律與處遇分析比較

前言:
根據衛生福利部之統計資料,2011年通報被害人未滿16歲加害人未滿18歲之性侵害被害人數(含強制性交等所有性侵害案件)為1,260人,其中兩小無猜被害人數占50.79%;2012年同樣的統計為1,464人,兩小無猜被害人數占51.98%。可見,在未成年人之間的性侵害案件中,不涉及違反意願、非強制性行為的兩小無猜事件略多於涉及違反意願的性侵案件,值得我們關注。
從實務界一線工作者的觀點而言,兩 小無猜事件中所謂的被害人跟一般性侵案件所定義的被害人有很大差距,通常她/他們不認為自己是被害人,沒有傳統想像中被害人的服務需求(如創傷復原、尋求司法扶助等),在父母堅持提告及非自願的情況下,除了對服務抗拒,呈現的經常是親子關係的衝突。父母通常不願社工介入或直接期待社工將孩子管好,普遍認為出問題的是孩子,僅需處理孩子的問題。很多父母亦不認為孩子有同意發生性關係的能力,且認為女孩子較容易「吃虧」,未成年與他人發生性行為是一個「汙點」,應向男方討公道,因此,親子關係是此類事件中最棘手的議題。
除了社政體系的服務面對如此困境之外,許多老師也因為害怕通報後所帶來的行政作業,以及擔心一旦通報後破壞師生關係,因此會逃避教導青春期孩子性教育及情感教育,以避免孩子之後與老師分享其經驗與提出相關問題。然而,這樣一來使得孩子失去由正當管道學習正確性知識及情感處理方式的機會。且現在網路資訊發達,小說、動漫及偶像劇的浪漫劇情讓孩子對於愛情有更多想像及憧憬,尤其未成年人有發展情感關係的需求,卻沒有討論及學習的管道,容易導致不安全的性行為、非預期懷孕的後果,甚或親密關係暴力等問題。
司法的部分,兩小無猜條款的告訴乃論變成是在處理父母親的焦慮,忽略孩子的意願,沒有從根本解決孩子的問題。且父母的堅持提告導致官司過程中親子衝突加劇,並造成被害人的兩難(想為伴侶解套,但父母卻希望她/他作證遭到性侵害等),對於執法者來說也是一種為難。
撇除家庭問題或親子關係,兩小無猜事件一旦被通報,同時會有教育、社政、司法介入,每年需要投入龐大的社會成本,造成相關人力的耗費,也無法確實有效地將資源使用於真正需要的案件上,因此有必要探究其他國家對於未成年人之間合意性行為的法律與相關處遇做法,做為我國之參照。

關鍵詞:兩小無猜、通報、未成年人合意性行為、非強制性性侵事件
作者:
蘇芊玲.楊佳羚.陳靜平.李心祺.許靖健.王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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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時間:2018/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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