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期 特刊(2002年12月)
美國社區發展型態之討論
社區發展之另一個稱呼為地方發展 (locality development)。這個概念主張正面之社會變遷可透過地方社區居民之全體參與決策程序而達成。這種方式之社區工作就要尋找許多領域之居民包括了弱勢族群與權勢結構共同參與彼此商量辨認社區問題,討論解決問題之方法。這種方法注重地方民主程序,針對社區問題要有一種輿論交集或見解一致,而是自動自發,志願合作,鄉土領導與自助原則之社區建設運動。社區發展實務者在這過程中乃要扮演各種不同之角色包括策動者,使能者,催化者,協調者,教導者,維護者,計畫者與評估者來教導社區居民學習解決問題之技巧與維護社區倫理秩序之正常運作。我們假設社區族群之衝突與問題可以透過理性的,建設性的與創新性的方式加以完滿解決。所有居民都允許自由發言避開他們的私益,為共同利益表示意見。其重要精神在於集體智慧與眾志成城可以完成社區改革與社區發展。這種社區發展要採用有效之溝通技巧與集體討論才能達到意見一致。
社區發展與社區組織之基本概念與內容已在一九六二年就已列入社會工作教育委員會之課程政策聲明包括了個案工作,社團工作,與社區組織均為社會工作之三種主要方法。但在一九八二年之課程政策聲明卻不列出社會工作方法論而是列舉專精領域 (concentration),通稱為社區社會工作 (community social work)。有些社會工作研究所列出社區社工之專精領域分為社區組織,社會發展,地方發展,與社會計畫四類。還有些社會工作研究所將這些專精領域通稱為巨觀社會工作實務 (macro practice in social work)。但其理論基礎依然建立在社會行動,社會計畫,與地方發展之概念與原則。巨觀社會工作之服務對象係為許多較大之社會體系與社區眾多人口之組織工作,注重社會結構體系之改進與社會經濟政策之規劃,弱勢族群之覺醒與自救。其主要目的不限在社區居民之個別服務與行為改變,而是促進他們參與改變當地社區之社會結構與權力體系以滿足他們的生活需求與社區關懷之實踐,提昇居民福祉維護尊嚴,自決權利與選擇自由。
社區發展這個名詞係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變成甚為普遍之社會重建概念,為聯合國協助未開發國家之社會經濟政策與措施,社區發展一詞係借用經濟發展一詞,使用「社會」代替「經濟」沿革而來。經濟發展之主要目的係為關心一個社會如何增加生產能力,如何發揮企業組織之效率,如何分配社區之經濟資源,給予改善地方社區之財政狀況,而社區發展係透過社區組織方法,要發動社區居民尋找自我授權(Self Empowerment),自承天命,自動自發,以發揮自我決定(Self Determination)之意志,來改善自己社區之生活狀況。
社區發展有許多不同之解釋,但其共同特點全都注視在有計畫之社會行動,要在一定之地緣關係上共同關心彼此之生活福祉,要在共同之文化價值與哲學思想上形成團結。社區居民要認識到他們生存在一個社會與經濟之命運共同體。發展一詞意味著生長、成熟、加強,也表示一種運動,從簡單到更複雜的組織功能。有意設計之社區發展,其目的著重在促進社區居民共同感受到的生活課題。發展之目的,在於改進有效能之社會結構,以及社會網絡之功能,提供新興科學技術與方法,社區經濟組織之重新安排,以及社區資源與財富之重新分配,以便促進社區內之居民能夠感受全體生活品質之提昇。
社區發展工作開始時,先要幫助社區居民瞭解他們可以透過理性之社會計畫來改善社區之生活情況,然後再進一步討論社區居民之願景,到底社區居民希望社區發展之結果可以得到什麼?要如何達成社區發展之目標?
對於社會工作專業者而言,社區發展係為一種有理性之變遷活動。有計畫之社會改革,不僅要使用專業方法之社區組織及社會關懷來改善錯綜複雜之社會網絡與法令規章,還要提供具體之社會關懷服務來建立社區成員之合作與信任。社區發展強調雙方面的,一面要達成社區所設定之目標,具體而明顯之目標,可以加以量化評估的。另一方面要達成比較抽象之目標,就是社區生活品質之提昇,諸如社會居民之團結能力、集體運作之精神、社區動員之效率、領導才能之表現,以及被領導者之風度與素養等等品質。
社區關懷(community care) 即指對於社區發展過程中,社區居民所面臨之生活適應問題,提供直接的,全面的社會服務與人道服務活動,藉以支持社區發展之順利進行。社會關懷之範圍極廣,包括了專業與非專業之社會服務、心理衛生、志願服務、以及個人、家庭與特殊族群之照顧活動,諸如加強與修補個人與家庭日常生活中之社會角色與功能,提供個人之生長發展,教育訓練與社會化之各種機會,並開拓社會資源,協助個人與家庭尋找與運用適當之社會資源,以因應迅速而陌生之社會變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