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8期 居住與福利服務(2017年06月)
以「居住穩定」做為社會住宅建構 居住安全網的開始
2010年開始的社會住宅運動,聚焦於爭取保障弱勢者的基本居住權益,挑戰政府長期傾向「市場機制」的住宅政策思維,論辯政策無助弱勢者的居住需求,及揭露租金補貼制度的資源取得困境。經過六年的努力,臺灣社會住宅存量(2010年臺灣社會住宅比率僅0.08%)總算突破總住宅存量的0.1%(社會住宅推動聯盟,2017)。如今,政府訂定八年二十萬戶社會住宅政策目標,無論政策支票是否如期兌現,社會住宅的推動,使住宅政策更趨近居住權的核心價值,提供可負擔與安全無虞的住所。
現階段社會住宅政策的推展,在2016年底《住宅法》修法完成,著重「提升弱勢居住協助,及健全多元興辦機制」,提高社會住宅弱勢保障比例、制定租金補貼的可負擔機制,以及包括社會住宅興辦之土地、財源、租稅、組織等面向的法令機制修正,使社會住宅來到將全速前進的時刻(彭揚凱、詹竣傑,2017)。
然而不足的是,臺灣社會住宅還無法做為弱勢居住的最後防線,在種種條件與資源的有限下,社會住宅需要扮演具動能的角色,使弱勢者在居住期間,是一個可以有改變的歷程。社會住宅不只是居住,可以做為保障國民居住福祉的安全網,也為弭平貧富差距的重要步驟,進而提高社會之穩定度(黃志弘,2011)。因此從社會住宅入住開始,以居住的視野,使服務導向自立能力的提升,累積回歸社區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