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期 保護性社會工作(2016年12月)
高危機家庭暴力個案跨網絡合作服務實務——以臺南市為例
自家庭暴力防治法1998年立法以來,臺灣的家庭暴力防治工作在各方面的努力與合作之下,有長足的進步,同時也增強社會各界對暴力議題的重視,民眾對於防暴意識也深植人心。各縣市政府在中央的推展及協助下,近年來編列預算執行、建置資源網絡,無不致力於推動家庭暴力防治工作。惟這幾年家暴通報案件數逐年成長,社工員疲於奔命地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讓人不禁要問,投入預算及資源,為何不能遏止家暴事件?家暴防治的成效在哪裡?
身為家暴防治實務工作者來看,家庭暴力的成因太過複雜,涉及議題層面廣,包括財產、情感、關係、生活習慣、人格特質、精神疾病/患、酒癮、毒品、其他犯罪等議題,且並非進入通報體系後,就能完全避免家暴情事再度發生,如同病患看診服藥就不一定能痊癒的概念。雖然如此,臺灣仍致力於家庭暴力風險評估的工作,期待透過多元訊息的提供、網絡合作機制的建立、互信溝通的合作平台來降低家庭暴力的危機度。旬此,臺灣參照了英國Cardiff市推動「多元機構風險評估會議」(Multi-Agency Risk Assessment Conferences,簡稱為MARAC,實務工作上也常以「馬瑞克會議」稱之)的經驗,在此會議上有16個單位共同參與,包括警政、司法、醫療、住宅、安置單位、婦女保護單位等。「多元機構風險評估會議」的舉行,各單位的任務執行更為有效,且確實對被害人達到風險管理與預防的作用(Robinson, 2006; Robinson & Tregidga, 2007)。故,於2009年內政部推動「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計畫」,鼓勵地方政府辦理,2010年則全面推動。
以臺南市而言,目前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主要工作方向為二,一、已通報進入保護系統的案家,透過個案服務、網絡合作,減少其再度發生家暴事件之機會,二、尚未有、未達家暴通報之家庭,例如高風險、高關懷之家庭,落實一、二級預防的服務,透過大眾社會教育宣導及個案家庭輔導,在家庭問題有前兆時,即有社會資源即時介入或協助,避免發生家暴事件。陳宜珍等(2013)針對臺南巿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的研究提到,安全防護網的推動,除了促進防治網絡個案討論的效能,提升網絡成員的專業敏感度,也強化服務輸送的及時性與多元性,促成網絡關係的提昇,對政策或制度均有正向的影響,最重要的是,降低被害人可能存有的致命危機。
臺南市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實施內容主要包括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高危機個案討論會、個案研討、專業教育訓練、定期連繫會議、相關防治作為等;參與的單位包括社政單位(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辦理之民間單位或團體等)、警政單位(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轄區分局)、醫療單位(衛生局)、地檢署、法院、教育局等。高危機個案網絡會議所關注的「高危機」係指家庭暴力事件的家庭成員在生命安全的議題上有高度危險或致命的可能。因此會議目的在於辨識危險因素、透過會議平台與其他網絡交換分享訊息、研議提出具體之安全策略等,並有列管追蹤機制,以利早期介入處置對被害人人身安全提供的最佳保障。
本文從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國內經驗發展脈絡,到臺南市運作的歷程,並以實務案例來檢視高危機家庭暴力個案跨網絡整合服務實務,期待透過跨網絡合作成功案例的經驗分享,在這家庭暴力安全防護網裡留下努力的足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