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期 本土化、國際化與社會工作教育(2016年09月)
社區發展育成中心概念探討:以某市育成中心為例
一般來說,社區發展工作的精神是「由下而上」的社區自主行動。然而長期以來,臺灣由於受到社會經濟發展因素的影響,部分社區居民仍習於「配合政府業務辦理」的心態,因此使得部分社區長期依賴政府的政策指令與資源投入。然而,從中央的統計資料中我們可以發現,中央政府主管機關投入社區發展的經費支援,歷年來已呈快速下降的趨勢。部分縣市自民國100年後,開始推動了縣市社區發展育成中心計畫,這是眾多縣市府提供社區發展輔導服務計畫中較為突出的輔導服務方式。縣市採用委託大學相關組織的方式,提供全縣市社區發展組織相關輔導服務,提供包括專業諮詢、輔導服務與相關的資源與支持。為使該計畫更具有時效性與在地性,有些縣市自近年開始,又行分區,如某區包括山區與屯區,某區則為市區與海區等,以利發展全縣市社區發展組織更多元之特色。
數十年以來,臺灣大多數的縣市政府都組成跨科局處的單位如社區發展委員會來推動社區發展,其主責單位乃是以政府本身來進行相關推動工作,以培育輔導各縣市所屬的社區發展協會組織。不過近年來,部分縣市政府開始委託民間單位或學術機構承辦相關社區發展育成中心,以提供專業輔導與資源連結之服務,此數種執行方式是否有不同之成效實在值得討論。透過育成中心之專業知能,蒐集及分析縣市社區發展協會現況與問題,似乎發展出縣市社區培力策略,進行陪伴輔導服務,藉以提升社區能力,促成社區的自主自發及特色發展;也建構了縣市社區支援輔導機制,使公部門、社區育成中心及社區於各自角色與立場上發揮最大效益,以推動其縣市社區發展工作;彙整社區相關資源,提供更多元化之資源轉介服務,促進資源流通及可近性;形成區域性跨專業團隊合作機制,凝聚共識,發展具創新及創意社區服務,逐漸形成縣市社區發展特色。
一般而言,「育成中心」的概念是一種教育成長的概念,經常被用來作為構成或創造一個有利新組織的環境。這與一般產業的創新育成有所不同,一般產業的創新育成中心有四個部分受到特別關注,包括提供共享辦公空間,並供給或多或少的有利條件以培育組織;提供支持服務平臺,以降低管理成本;專業的諮詢商務支持或建議;提供內外部專業網絡平臺。其所謂育成中心主要的模型組合(Hackett and Dilts, 2004b; Peters et al., 2004; Soetanto, 2004)包括了篩選機制(Selection)亦即對受服務者的篩選機制;其次是基礎設施(Infrastructure)包括空間、辦公設施及相關行政服務;再次是專業支持(Business support),即提供受服務者之發展、培育、輔導與培訓相關活動;再次是中介(Mediation),意即與受服務者彼此連接並連結外部世界資源;最後是結案(graduation)是指何種條件下結案。然而今日所謂社區發展的「育成中心」到底是一個育成器(incubator),或是一個培力者(cultivator)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從縣市服務輔導社區發展的「育成中心」觀點來看,「育成中心」可以進行提供新興發展社區之育成,社區會務與財務之輔導,也可進行社區業務輔育,也可進行社區產業創新輔導,當然亦可進行社區組織培力,更可進行社區資源轉介或資源連結者。整體而言,本文將探討社區發展育成中心定位,是定位在一個致力提供輔助新興、培育發展或停滯社區的支持組織?或是一個與社區共同協力成長與對社區進行培力的組織?而政府在此一方向上,發展了對社區發展組織輔導創新的概念,是否有其一定的效果?均在在值得探討。